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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73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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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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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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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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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抓疫情防控,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2.严守安全底线,保障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4.落实“贷免扶补”,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问题;5.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6.加强广告监管,规范发布广告行为;7.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8.深化标准化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和完善地方标准体系;9.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10.加强消费投诉处理,及时化解消费纠纷;11.对标对表,全力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356763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9658.75元,占总收入的96.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7979.28元,占总收入的3.23%。本年总收入13567638.03元,与上年的15482998.92元对比减少1915360.89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在职人员减少,收入减少;今年因为疫情影响,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减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9658.75元,与上年的15054468.42元对比减少1924809.67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在职人员减少,收入减少;今年因为疫情影响,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减少,收入减少。其他收入437979.28元,与上年的428530.50元对比增加9448.78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县卫健局拨工作经费300000元,所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66949.42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4457.93元,占总支出的94.90%;项目支出702491.49元,占总支出的5.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16148682.25元对比减少2381732.83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在职人员减少,支出减少;今年因为疫情影响,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64457.93元。与上年的14784601.54元对比减少1720143.61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在职人员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89922.71元,占基本支出的8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4535.22元,占基本支出的10.52%。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3814.77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085.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2491.49元。与上年的1364080.71元对比减少661589.22元,下降48.50%,主要原因是今年因为疫情影响,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明细包括: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8486.49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19]216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3016.49元;(2)根据石财预字[2019]301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6800元;(3)根据石财预字[2019]345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5710元;(4)根据石财预字[2019]44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5800元;(5)根据石财预调整[2020]184号工作经费49530元;(6)根据石财预调整[2020]185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0540元;(7)根据石财预调整[2020]205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910元;(8)根据石财预调整[2020]319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43110元;(9)根据石财预调整[2020]407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3070元。2、市场主体管理支出85500元。其中:(1)根据红财行发[2019]63号下达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经费支出35500元;(2)根据石财预字[2020]1号市场监管经费支出50000元。3、市场秩序执法支出60000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20]1号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支出50000元;(2)根据红财行发[2020]44号2020年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支出10000元。4、药品事务支出108000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20]8号补助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支出54000元;(2)根据石财预字[2020]150号2020年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支出54000元。5、食品安全监管支出80319元。根据石财预字[202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支出80319元。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40186元。其中:(1)根据红财行发[2019]44号下达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00000元;(2)根据石财预字[2015]34号核拨建设巷5号铺面征收补偿款支出40186元;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000元。根据红财社发[2015]85号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6485.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0%。与上年的15154494.13元对比减少1828008.89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在职人员减少,支出减少;今年因为疫情影响,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4826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9422412.45元;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198486.49元;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85500元;用于部门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60000元;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108000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80319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593545.26元;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681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300元、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173533.28元、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110984.7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969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000元;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639698.7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170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334.96元,完成预算的2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563.96元,完成预算的2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1元,完成预算的0.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三公”经费总额,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三公经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决算数126495.08元减少1160.12元,下降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51.88元,增长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12元,下降79.12%。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与去年13辆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63.96元,占98.59%;公务接待费支出1771元,占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63.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563.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3563.96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8012.08元,比上年增加5551.88元,增长4.7%。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因疫情、七个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次、车次增加,公车运行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177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省级、州级各项检查工作的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84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257.04元,比上年数1178764.94元减少204507.90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是今年行政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0166267.49元,其中,流动资产964101.18元,固定资产1920216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796.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7853.87元,固定资产增加4754781.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4736723.7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固定资产变动原因是:固定资产本年增加4754781.22元,主要是购买2台办公电脑9600元;购买办公桌1张金额2480元;按照资产卡片入账异龙所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586.77平方米,金额3346318.22元;按照资产卡片入账龙朋所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479.85平方米,金额1396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85.2平方米,账面原值1694500.6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46.2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5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2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3%。比上年数753026元减少576516元,主要原因是去年采购服装635946元,而今年没有采购。今年购买22台办公电脑102300元,购买1张办公桌2480元,购买复印纸12480元,采购汽车燃油费50000元,购买汽车维修服务费9250元。纳入政府采购采购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其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和政府采购系统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初资产14382194.70元构成:流动资产1171955.05元;固定资产原值14447379.09元,累计折旧5973869.14元,净值8473509.95元;在建工程资产4736723.70元;无形资产6元(净值),原值为6元,已累计摊销0元。
本年末资产13602991.61元构成:流动资产964101.18元;固定资产原值19202160.31元,累计折旧6563275.88元,净值12638884.43元;在建工程资产0元;无形资产6元(净值),原值为6元,已累计摊销0元。固定资产变动原因是:固定资产本年增加4754781.22元,主要是购买2台办公电脑9600元;购买办公桌1张金额2480元;按照资产卡片入账异龙所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586.77平方米,金额3346318.22元;按照资产卡片入账龙朋所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479.85平方米,金额1396383元。
负债340584.05 元构成:应缴财政款704.72元,是 2020年4季度的银行利息收入为704.72元(于2021年1月13日已上缴县税务局);暂存“小个专”党委工作经费281491元;暂存 2020年12月财政统发工资代扣的个人所得税5210.81元,该项费用于2021年1月4日已上缴县税务局;暂存城区分局业务用房保修押金53177.52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我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