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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74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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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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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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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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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3.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5.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组织收入,全力完成收入目标
巩固现有财源。继续抓紧抓牢烤烟产业不放松。同时,抓好豆制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业、电力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多渠道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搞好跟踪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税收征管。加强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组织财税部门进行财政收入分析研判,抓好收入征管,挖掘税源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尽量减少煤矿企业政策性停工、减税降费及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增长。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核定成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补助。认真研究财政有关政策,及时向上反映我县财政运行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抓住时间节点,密切跟踪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分解及补助范围等情况。2020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75,40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08,91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6,48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000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加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用政府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的“好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完善预算单位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检查督促,提高预算约束力。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三大攻坚战”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继续加大暂付性款项清理回收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全口径)累计支出1,214.83万元,同比增长4.25%,增支49.51万元(增支原因为2020年度购置公务用车7辆,支出198.6万元)。
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量力而行保民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立足大局保重点,对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在资金上全力调配,尽力保证建设发展需要。2020年“三保”支出153,76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6,643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6,97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0,144万元。按时足额保障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乡镇岗位补贴等经费,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了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3)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监督检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资金安全,有力推动全县财政资金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着力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2020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5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771万元,节约资金1,186万元,节约率为3.4%。
(4)扎实抓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020年,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6,70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12,048万元,特别国债5,217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8,147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1,29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直达资金全部完成分配下达,下达进度100%;支付41,296万元,支出进度88.4%。
(5)积极争取统筹资金,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加大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履行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职责,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2020年,统筹整合9个部门13大类资金2.3亿元,投向60个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4个,投入资金14,111万元;产业发展扶贫项目25个,投入资金8,577万元;其他项目1个(雨露计划),投入资金297万元。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债务管控,用好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能力;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变相融资违规举债。二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20年争取到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其中:石屏县建成区停车场建设项目1亿元、石屏县米轨火车旅游开发项目1亿元、石屏县扶贫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项目1亿元、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治理项目3亿元。三是定期报告,监督问效常态化。通过年初地方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年中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定期向县人大报告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清查审计,确保债务合规性。四是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需偿还本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保证及时还款。五是通过资产重组,整合优质资源,不断提升龙晖公司自主造血能力。六是提高各单位债务风险认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积极承担用款还款责任,共同努力保证政府信用。2020年共偿还债务本息57,191万元,其中:本金36,586万元,利息20,605万元。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重点从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等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2020年,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金44,3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32万元,省级资金5,036万元,州级资金2,031万元,县级资金1,160万元,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
(6)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实现“目标预算、效益预算、时效预算、阳光预算”的有效整合。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石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方案办法,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项目绩效、资金绩效、部门整体绩效的业务培训。加深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三是推进预算绩效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情况有公开,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20年,在督促指导全县各部门开展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基础上,对2015—2018年异龙湖流域保护治理11个项目和2019年石屏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5个县级预算项目,从资金投入、使用、项目管理成效及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着力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将财政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格式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做到了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公开数据更透明。2020年,公开了55个县级部门(1个涉密部门除外)、9个乡镇的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新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好资源税、减税降费等专项调研工作,为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7)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020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22.94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
支持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县投入68,765万元,支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6,146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967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20,041万元,领取待遇人员3310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582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3360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21,027万元,领取人员80.97万人次。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7647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433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1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8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0611人,参保率达93%。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筹措并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资金,全年共拨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43万元。
支持科教文化事业发展。全县投入61,517万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科技文化繁荣发展。全年完成教育支出58,683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239万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拨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612万元,全县6664名四类学生及10005名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受到补助;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8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868万元),为3.3万余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石屏县现有银行业机构7家(其中地方性银行业法人机构2家),银行业机构网点29家。创新金融产业和服务方式,保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货币信贷的平稳运行,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2020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37.27亿元,同比增长3.95亿元,增幅2.97%;各项贷款余额为68.59亿元,同比增长12.78亿元,增幅22.9%。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各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资料的审核工作,努力扩大我县各类人员的就业面,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20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3笔,新发放贷款金额12,871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307万元。
落实好各项惠民补贴政策。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4个环节,如期完成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工作。2020年,全县共完成惠农补贴发放4项,“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4,051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58万元,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51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00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资金180万元。累计拨付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49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9,809,642.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03,642.9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总计119809642.94元,比上年增收103602284.44元,增长639.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收106231345.73元,增长782.71%;其他收入减少2629061.29元,下降99.77%,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拨入了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
收入占比情况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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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总收入 |
2019年总收入 |
比2019年增减% |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 |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
比2019年增减% |
119809642.94 |
16207358.50 |
639.23 |
119803642.94 |
13572297.21 |
782.7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781,819.1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7,399.42元,占总支出的8.84%;项目支出110,104,419.76元,占总支出的91.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支101610017.06元,增长529.99%。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了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增加了支出。
本年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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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 |
比上年增减% |
按支出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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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比上年增减% |
项目支出 |
比上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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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81819.18 |
529.99% |
10677399.42 |
-41.81 |
110104419.76 |
132.91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77,399.42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7672192.70元,下降41.81%,主要是2019年列支了2018年、2019年两年省级文明单位奖2466913.60元;因2019年无项目立项依据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0079.25元,列入了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33,962.63元,占基本支出的8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3,436.79元,占基本支出的1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104,419.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282209.76元,增长13291.28%,主要是2019年无项目立项依据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0079.25元,列入了基本支出;今年追加了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龙晖集团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两个项目,撑大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总计110104419.76元,其中: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石财预调整〔2020〕62号石屏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794061.20元;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石财预调整〔2020〕59号绩效评价委托业务经费669369.00元;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支出石财预字〔2020〕1号预算改革业务经费378320.00元;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石财预字〔2020〕1号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1442074.63元;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石财预字〔2020〕1号财政委托业务工作经费373000.00元;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石财预字〔2020〕1号其他财政事务工作经费197190.00元、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石财预字〔2020〕1号130453.5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财行发〔2020〕2号2020年春节省级和州级走访慰问活动经费17700.00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红财农发〔2020〕79号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70000.00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红财金发〔2018〕82号中央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38551.4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64,933.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对比增加106467417.73元,增长788.79%,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追加了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龙晖集团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两个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548,90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2085.9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9076.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6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5380.00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1056937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2,06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795.52元;职业年金缴费97213.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53.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5,16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5161.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8,55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08551.4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25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484.44元,完成预算的1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80.44元,完成预算的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404.00元,完成预算的16.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定点在机关食堂接待,接待人数减少;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0,163.14元,下降4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2.86元,增长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336.00元,下降47.9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本年大部分公务接待均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同时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因此接待费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0.44元,占11.66%;公务接待费支出76,404.00元,占88.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0.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80.4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机要通信、到县外开会,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6,4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4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为争取省、州的支持积极反映我县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产生的接待费;各乡镇人员到我局汇报工作、报送材料、PPP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洽谈业务所发生的食宿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041.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6735.76元,下降50.21%, 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项目立项依据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列入了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机构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957459.07元,其中,流动资产304882.19元,固定资产原值7652576.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6214.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674.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30832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89平方米,账面原值529754.6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7692.7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211.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481.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115.4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111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0年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