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747-51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18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项目供地主动谋划、稳中有升。今年来,全县完成土地供应89宗,面积679.71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83宗、面积453.70亩,土地出让金3.02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地6宗、面积226.01亩。

  2、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按照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责权统一的管理要求,切实调控、合理布局矿业权投放。除规定可协议出让的情形外,对其他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2020年,新设采矿权1个,延续采矿权、探矿权12个,征缴矿业权出让收益468.56万元。启动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

  3、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屏障。对全县核实监测的10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到点排查检查,查清情况、因点施策、精准防范,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避让,在整个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群测群防,全县聘请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174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无盲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培训;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年内完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个(即:“新城乡马扒岭村后山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异龙镇龙潭田疗养院泥石流治理项目”),预算投资306.21万元。

  4、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今年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93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689份。启动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通过“云宅调”采集宗地5.6万余宗,涉及112个村委会、770个村组。

  5、深抓扫黑除恶。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铲除自然资源管理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保护自然资源、规范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利益。对普建锋涉黑犯罪集团在龙武镇龙潭箐等6个点的非法采矿行为,立案调查后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办理。强化执法监督,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自然资源执法机制,持续有力推进行业治乱。今年来,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4起,立案查处15起,征缴罚没款54.59万元。对牛街镇松树林、凉水井、锅租底,坝新镇何保寨、所家坎、小凹子等片区私挖盗采煤炭资源的问题,专项整治,填埋复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9,963,48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7,880.03元,占总收入的98.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604.32元,占总收入的1.29%。与上年对比增加552,134.93元,增加1.8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0,263,72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4,542.14元,占总支出的40.03%;项目支出18,149,181.34元,占总支出的59.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168,334.45元,减少23.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14,542.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2,383.41元,增加9.41%,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77,549.76元,占基本支出的6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36,992.38元,占基本支出的30.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49,181.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10,717.86元,减少36.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项目资金收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831,211.64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经费3,588,012.00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经费139,957.70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3,5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0,52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8%。与上年对比减少17,284,661.50元, 减少47.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1,02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80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交纳人员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618,25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综合考核奖、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费等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2,44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691.80元,完成预算的3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383.80元,完成预算的2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08.00元,完成预算的17.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2,976.80元,增长3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23.80元,增长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153.00元,增长84.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专项工作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83.80元,占54.7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08.00元,占45.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83.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383.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4,3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违建别墅清理、矿山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5,010.23元,与上年对增加1,736,840.66元,增加96.06%,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47,246,560.27元,其中,流动资产46,595,251.34元,固定资产651,308.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7,49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204.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9,346.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20,746.3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9,346.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三、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附件【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