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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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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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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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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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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对木材、林板和野生动植物运输违法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乱捕滥猎、违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执法;负责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的执法;负责对木材经营、加工用材单位非法收购木材的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森林、草原防火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其他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处罚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调集全县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乡镇、国有林场办理重点、难点案件。
结合卫星影像判读变化,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上级交办等多渠道线索,对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等问题进行了查处。2020年10月以来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4件,移交公安刑事案件1起,处理破坏林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行政处罚24人,涉案金额共计5万余元。完成了森林违法图班核查等林草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全称:石屏县木材检查站,隶属于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838443.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443.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收入合计110653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538.20元),收入减少268094.87元,下降24.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使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839723.33元。其中:基本支出839723.3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支出1110341.20元,与去年对比减少270617.87元,下降24.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人员工资福利减少使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木材检查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9723.33元。与去年对比减少270617.87元(2019年基本支出1110341.20元),下降24.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人员工资福利减少使基本支出减少。2020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8792.80元,占基本支出的98.70%。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9650.53元,占基本支出的1.15%,手续费12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木材检查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443.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8094.87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538.2),下降24.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人员工资福利减少使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3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033.6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47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8478.8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00%,其中:用于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6665.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疗保险费)181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5339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3722.92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98.52%,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48472.00元,用于津贴补贴137682.00元,奖金20210.00元,绩效工资232920.00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缴费)4438.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50.53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1.477%,其中:用于办公费4800.13元,用于工会经费4850.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支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00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0.003%。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5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49537.44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出相关“三公”经费,单位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木材检查站资产总额14015.78元,其中,流动资产14015.78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8.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木材检查站隶属于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加挂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履职发生的罚款收入缴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木材检查站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