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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0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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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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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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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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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8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党史县志工作。
2.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整理和编纂任务,负责编写中共石屏县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3.开展党史研究,总结历史经验,运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我县加强党的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史实的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
5.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编纂工作,负责专业志、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的审查验收。
6.搜集、整理、积累资料,组织落实县志、年鉴的编纂工作,编辑出版县志、年鉴等地情书籍。
7.培训修志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方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方志、年鉴的发行与收藏保管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更好地发挥方志资政、存史、教化作用,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情信息服务。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州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编纂出版《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9)》;
2.编纂出版《石屏年鉴(2020)》;
3.按时上报《云南年鉴(2020)》《红河州年鉴(2020)》石屏部分资料;
4.按时上报红河州党政数据库(石屏部分)资料;
5.做好中共龙武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龙武独立大队成立地革命遗址修缮申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134606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560.24元,占总收入的96.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500.00元,占总收入的3.83%。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1196878.65元增加149181.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165378.65元增加129181.59元,其他收入比上年31500.00元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级别及档次;二是由于2018年《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7)》《石屏年鉴(2018)》无预算,经过领导协调,拨入两书印刷费及工作经费;三是领导与县委办公室协调拨给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2294.74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627.84元,占总支出的76.28%;项目支出332666.90元,占总支出的23.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16866.56元对比增加285428.18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8)》《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9)》《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20)》《石屏年鉴(2019)》《石屏年鉴(2020)》《石屏年鉴(2021)》印刷费及书号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627.84元。与上年1111946.66元对比减少42318.8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支付综合目标考核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506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5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8.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666.90元。与上年4919.90元对比增加327747.00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8)》《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9)》《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20)》《石屏年鉴(2019)》《石屏年鉴(2020)》《石屏年鉴(2021)》印刷费及书号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27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上年1088948.36元对比增加291326.78元,主要原因:一是职工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工资;二是支付《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8)》《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19)》《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20)》《石屏年鉴(2019)》《石屏年鉴(2020)》《石屏年鉴(2021)》印刷费及书号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248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91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7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8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3.00元,完成预算的8.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63.00元,完成预算的8.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县市之间的业务交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61.00元,下降2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1.00元,下降22.2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县市之间的业务交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96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963.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党史和地方志办公室领导陪同省委党史研究室领导到石屏调研党史工作2批次13人次1303元、州党史和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到石屏调研革命遗址工作1批次4人次660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47.76元,与上年96864.45对比,减少24316.69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2010399支出列为基本支出,支出28073.10元,而2020年2010399支出列为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0.00元、差旅费4000.00元、工会经费5147.76元、其他交通费用6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278698.50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89.50元,固定资产1596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41.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6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流动资产119089.50元,其中,银行存款37989.5元,预付账款81100元,为预付《中共石屏县委执政纪要》(2020)印刷费31500元,《石屏年鉴》(2021)书号费20000元、印刷费296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84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110091104540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