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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2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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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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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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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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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治、控制;负责农药、农用药械管理、农作物保护知识及农药技术培训;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栽培和生物防治技术运用,发展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负责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在县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了水稻、玉米、小麦、蚕豆、油菜、马铃薯及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共设置30余个病虫害预警预报监测点,结合植保三期工程,安装太阳能病虫智能监测测报系统4台,高空测报灯3台,马铃薯晚疫病测报仪1台,草地贪夜蛾实时性诱监测系统10台,果蝇实时性诱监测系统2台。适时定点调查96批次,大田普查161批次,向农业部、省、州上报重大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157期次,其中大、小春周报36期,蔬菜半月报24期,草地贪夜蛾田间调查周表、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治信息一周两报及蛾量逐日报表117期。根据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危害动态,及时准确发布《植保情报》7期,350余份。
2、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及防控情况。秉承“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绿色发展理念,针对农作物病虫发生实况,确保防控效果,按照“防治早、行动快、措施严”的原则,全面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小春作物病虫防控:今年小春作物病虫害累计发生面积14.49万亩,防治32.69万亩次。大春作物防控:今年大春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62.2047万亩次,防治112.278万亩次。
3、植物检疫工作。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执法人员300人次,组织检疫人员对罗代杨梅园、云南正大种子有限公司、化龙种苗有限公司、富瑞种养殖有限公司、凯旋苗圃等10家公司(苗圃)种、苗生产繁育基地开展苗木产地检疫。采用街天咨询、田间指导及会议培训的方式,对苗木生产的繁育者、管理者普及检疫对象的危害及检疫工作重要性等知识,发放宣传材料985份,发放生物农药及粘虫板1340份,现场咨询380人次。开展产地检疫面积680亩,产地检疫合格率100%,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4份。开展调运检疫39批次,签发调运检疫合格证书39份,其中省内24份,出省15份。
4、草地贪夜蛾监测与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草地贪夜蛾的监测与防控工作,在去年防控成功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控实施方案,实行周报制度和重大灾情实时报告制度,安装了太阳能实时性诱监测仪10台,高空杀虫灯3台,设置专项桶型性诱监测点25个,时刻掌握该虫发生动态,发布病虫情报2期;利用电视、QQ、微信、公示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该虫危害识别及防控技术,举办了培训会76场,培训了乡镇农科技术骨干、村委会干部及农户代表10671人,发放技术资料10993份;投入中央防控资金26万元,全县累计发生危害面积13.1万亩次,防治面积18.2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面积11.5万亩次,占总防治面积的63.2%,挽回产量损失5240吨,避免经济损失1048万元。
5、马铃薯疫情防控工作。投入中央防控资金20万元,防控任务3600亩,实际在高家湾村和豆地湾村实施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技术融合示范4077亩,带动全县冬马铃薯病虫防控面积3.62万亩次,挽回损失497吨,避免经济损失149.1万元。举办冬马铃薯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技术培训会3期,受训232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51份。技术员现场指导农户科学绿色防控167人次。
6、水果疫情防控工作。投入中央防控资金30万元,防控任务5800亩,通过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悬挂黄板、蓝板、果实蝇诱捕器、性信息素、杨梅果蝇诱饵袋等方式进行防控。实际实施水果疫情防控6287亩。其中杨梅防控4012亩(异龙镇),苹果防控406亩(哨冲镇),火龙果528亩(大桥),石榴298亩、其他水果106亩。带动全县水果病虫害防控面积33.17万亩次,挽回产量5555.77吨,避免经济损失1666.731万元。举办水果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会5期,受训39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439份。现场指导农户科学安全绿色防控158人次。
7、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投入中央防控资金30万元,以自然村为单位,主要采取药剂防治及物理防治(灯诱、性诱)、农业防治(生物多样性,栽培健康作物)相结合防治措施,以龙武镇大连庄河村300亩水稻病虫防控为示范点,辐射带动面积10000亩的水稻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工作。今年全县水稻防控面积14.9万亩次,挽回粮食损失3443.1吨,避免经济损失1101.7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属于独立核算机构,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051,96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1,961.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收入合计2,082,258.25元对比增加了969,703.0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了566,631.40元,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主要是罚没收所返工作经费)增加了71,781.68元。人员经费增加了31,583.9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051,961.28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792.58元,占总支出的52.88%;项目支出1,438,168.70元,占总支出的47.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567,997.28元对比增加了483,964.00元,基本支出增加了103,365.6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资增加,罚没收入所返工作经费增加,项目增加,下乡差旅费及日常运行费也就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80,598.37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草地贪夜蛾大面积发生,用于防治草地贪夜蛾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3,792.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3,365.63元,人员经费增加了31,583.95元,公用经费增加了71781.6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相应平时车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8,572.22元,占基本支出的9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220.36元,占基本支出的7.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8,168.7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草地贪夜蛾大面积发生,用于防治草地贪夜蛾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另一原因是由于2020年疫情的影响,加强了马铃薯疫情和水果疫情的防控。具体项目开支全部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防灾救灾款,马铃薯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元,水果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元,草地贪夜蛾和水稻统防统治项目资金支出938,168.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1,96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406,378.25元对比增加了645,583.0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草地贪夜蛾发生较重,用于防治草地贪夜蛾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2020年疫情的影响,加强了马铃薯疫情和水果疫情的防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51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13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金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12,50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80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60.00元,完成预算的8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60.00元,完成预算的8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为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86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86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6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治、控制;农药减量;绿色防控等业务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3,523,892.45元,其中,流动资产227,886.64元,固定资产74,757.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21,248.23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137,561.1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9,134.21元;固定资产减少了28,426.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254,30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16.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56.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