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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2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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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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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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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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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原名“石屏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成立于1984年10月,因机构改革,2019年3月变更为“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隶属于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承担渔业技术推广、渔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技术服务、水产苗种管理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县渔业工作在县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站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渔业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水产养殖面积16190亩,水产品总产量4014吨,其中:淡水养殖面积6665亩,淡水养殖产量3297.9 吨,分别为:池塘1434亩、产量1375.1 吨;坝塘2234亩,产量931吨;水库2997亩,产量991.8 吨。稻田养鱼7288亩,产量437.7 吨;冬水田7288亩,产量261.3吨;捕捞产量17吨。全年实现渔业总产值5467.3万元,渔业生产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水产品市场充裕,价格稳定。
2、水库养殖效益明显提高:为提升水库养殖水平,把池塘精养技术运用到水库养殖中,重点做好鱼苗规格、品种搭配,饲料投喂、增氧机使用、捕大留小等方面技术指导。今年水库养殖面积2997亩,产量991.8吨,产品销售到昆明及周边(市)县。
3、水产养殖新技术培训:县乡技术人员深入第一线指导养殖生产,出动技术人员62人次,出动车辆25次,举办《渔业生态养殖技术》、《名特优养殖技术》、《鱼病防治技术》等技术培训5期,受训人数250人次。
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经营、养殖大户检查,确保渔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到目前为止已与18家养殖、经营户签订了《石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5、为切实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渔民安全意识,提高渔业安全水平,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县渔业管理站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各类实施方案,确保整个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通过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截至2020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渔业事故,渔业生产平稳,水产品市场繁荣稳定。一是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对异龙湖、赤瑞湖两湖重点区域进行执法检查,粘贴《珠江禁渔通告》50份,发放《珠江禁渔手册》150份。二是在异龙镇、坝心镇、龙朋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执法宣传活动,发放《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宣传材料3500余份。三是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县渔药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渔药经营门市4家,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共检查渔药品种98个。四是开展渔业汛期安全检验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对水库、坝塘的渔业船舶安全、汛期安全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渔业船舶安全、汛期安全生产。五是制定“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鲤鱼、鲟鱼、大闸蟹等水产养殖场户(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着力解决药物残留超标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005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0053.05元,占总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1511929.04元对比减少271875.99元,减少17.98%。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40053.0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053.0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的1511909.04元对比减少271875.99元,减少17.98% 。减少原因 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053.05元。与上年1511929.04元对比减少271875.99元,下降17.98%。下降原因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0370.07元,占基本支出的7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682.98元,占基本支出的2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的53624.08元对比减少 53624.08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2020年没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0053.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565553.12元对比减少325500.07元,减少20.79 %,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32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07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747.88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331.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2624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6694.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82.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0元;资本性支出185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20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7206.8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250.00元,超出预算的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250.00元,超出预算的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价值为185800.00元的公务用车一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9925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925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价值为185800.00元的公务用车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25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2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5800.00元,购置车辆1辆。原来的公务用车经石政复[2020]68号文件同意固定资产处置。因业务工作需要,经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车金额1858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的渔业技术推广、渔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技术服务、水产苗种管理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渔业管理站资产总额347961.56元,其中,流动资产61493.72元,固定资产19666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980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651.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907.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128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04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3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3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原来的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超过10年,安全性能较差,耗油和修理费用过高,经石政复[2020]68号文件同意固定资产处置。因业务工作需要,经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车金额1858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石屏县渔业管理站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