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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2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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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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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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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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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隶属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一个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培训,并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产品安全技术检测,兽药、饲料质量检验、监测。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0年全县春防生猪存栏27.0148万头,全县应免猪口蹄疫27.0148万头、实免 26.6332 万头,免疫密度达 99%;应免猪瘟27.0148万头、实免26.2071万头,密度达 97%;应免猪蓝耳病27.0148万头、实免26.2071 万头,密度达 97%;秋防牛存栏13.4918万头,牛应免口蹄疫13.4918万头、实免 13.2943万头,密度达 99%;羊存栏13.3384万头,应免口蹄疫 13.3384万只、实免 13.1543 万只,密度达99%;鸡存栏165.3192万羽,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165.3192万羽,实免162.1523万只,密度达 98%,接种鸡新城疫 150.8667万只,免疫密度达 91%;鸭存栏14.8602万羽,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14.8602万只、实免 14.5110万只,密度达 99%;鹅存栏5.5726万羽,鹅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5.5726羽、实免 5.4564羽,密度达 98%。
2.2020年全县秋防生猪存栏27.0148万头,全县应免猪口蹄疫27.0148万头、实免 26.4624 万头,免疫密度达 98%;应免猪瘟27.0148万头、实免26.2851万头,密度达 98%;应免猪蓝耳病27.0148万头、实免26.2851 万头,密度达 98%;秋防牛存栏13.4918万头,牛应免口蹄疫13.4918万头、实免 13.2335万头,密度达 98%;羊存栏13.3384万头,应免口蹄疫 13.3384万只、实免 131582 万只,密度达99%;鸡存栏165.3192万羽,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165.3192万羽、实免162.1881万羽,密度达 98%,接种鸡新城疫 149.1394万只,免疫密度达 90%;鸭存栏14.8602万羽,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14.8602万只、实免 14.5538万只,密度达 98%;鹅存栏5.5726万羽,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5.5726羽、实免 5.4564羽,密度达 98%。
3.免疫抗体监测
3.1口蹄疫抗体水平
春防:猪W免疫抗体监测67份血清,合格48份,合格率达71.64%;牛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50份血清,合格38份,合格率达76%,牛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70份,合格率达76.09%;羊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67份血清,合格50份,合格率达74.63,羊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70份,合格率达76.09%。
秋防:猪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67份血清,合格56份,合格率达83.58%;牛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50份血清,合格40份,合格率达80%,牛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77份,合格率达83.70%;羊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67份血清,合格56份,合格率达83.58%,羊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80份,合格率达86.96%。
3.2小反刍兽疫抗体水平
春防: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监测90份血清,合格64份,合格率达71.11%。
秋防: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监测90份血清,合格73份,合格率达81.11%。
3.3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及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
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Re-11亚型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53份,合格率达84.33%;禽流感H5N1Re-12亚型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50份,合格率达83.33%,禽流感H7N9Re-2亚型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55份,合格率达85%,;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68份,合格率达89.33%。
秋防: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Re-11亚型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72份,合格率达90.67%;禽流感H5N1Re-12亚型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70份,合格率达90.00%,禽流感H7N9Re-2亚型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75份,合格率达91.67%,;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300份血清,合格278份,合格率达92.67%。
3.4猪瘟免疫抗体水平
春防:猪瘟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69份,合格率达75%;
秋防:猪瘟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69份,合格率达75%;
3.5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水平
春防:猪蓝耳病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81份,合格率达88.04%。
秋防:猪蓝耳病免疫抗体监测92份血清,合格68份,合格率达73.91%。
4. 病原学监测
4.1猪瘟病原学监测
春防:猪瘟18份样品,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秋防:猪瘟18份样品,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4.2布病病原学监测
春防:猪92份、牛92份、羊120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秋防:猪92份、牛92份、羊120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4.3猪圆环病原学监测
春防:猪圆环病18份样品, 阳性检出8份,阳性率达44.44%。
秋防:猪圆环病18份样品, 阳性检出8份,阳性率达44.44%。
4.4口蹄疫O型病原学监测
春防:做了猪40份、牛40份、羊20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秋防:做了猪40份、牛40份、羊20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4.5小反刍兽疫病原学监测
春防:羊30份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秋防:羊30份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4.6猪伪狂犬病原学监测
春防:猪18份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秋防:猪18份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5.生猪“321”免疫技术开展情况
各乡镇均严格按照红牧发[2013]《红河州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猪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三苗二点同步注射技术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在2020年上半年集中免疫工作期间,我县全面开展生猪“321”免疫技术,以各乡镇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培训会为平台,县动物疫控中心组织技术骨干分赴各乡(镇),对全县的123个村级防疫员进行了培训,集中加强学习生猪“321”免疫技术要点,全县生猪“321”免疫新技术开展面达100%。
6.进一步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促进全县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6.1召开会议,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安排和业务培训。
在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会上及时安排了非洲猪瘟防控培训,对全县九个乡镇123个防疫员进行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动物疫情的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能力。要求各乡镇对非洲猪瘟排查情况日报告制,每天4点以前报州疫控中心,24小时应急执守制度,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能够按照“早、快、严、小”的疫情处置原则及时有效控制。
6.2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监测及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 对全县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实行常态化排查, 截至2020年11月20日,共出动车辆825车次,人员752人次,循环排查9个乡镇115个村委会、养殖户(场)15.8682万场(户)、排查生猪159.02万头、牛2.4689万头、羊4.7063万只、家禽284.973万羽,关闭生猪交易市场18个、检查消毒过往车辆547辆次、印发科普材料12148份、印发简报11份。
6.3根据《2020年红河州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监测任务》的文件要求,加强养殖环节、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禽流感专项监测 ,从2020年2月-11月期间在31个规模禽场、21个规模猪场内采集生猪棉拭子466个;禽棉拭子683个、屠宰场猪全血留样300份、环境样棉拭子120份进行监测,结果全部是阴性,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我县禽流感的免疫抗体水平均在90%以上,非洲猪瘟等其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得也很到位,效果也较理想,但切不可掉以轻心,下半年还应适度加大监测数量和频次,做到科学有效防控。
6.4根据《云南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信息报送的通知》(云防指办〔2020〕20号)文件要求:
6.4.1建立完善动物疫病报告网格化管理制度。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在职人员对 9个乡镇进行包保,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组人员和村防检员包保到村、包保到场(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包保人员不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养殖场户开展临床健康排查,将动物疫病信息收集有效延伸至生产、诊疗一线。
6.4.2建立异常死亡动物检测制度。
对异常死亡动物进行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重点对养殖场异常死亡生猪进行非洲猪瘟核酸检测,实行头头检测排查非洲猪瘟,发现阳性迅速溯源并按规定采取措施。分析汇总区域内动物疫病发生状况,把握流行态势,做好了风险预警。
6.4.3扩大疫情信息收集渠道。要主动建立与养殖企业、 动物诊疗机构、临床兽医等单位和人员的对接机制,提高现有动物疫病报告系统的覆盖率。
6.4.4规范信息报告。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动物疫病 发生及主动监测情况,各乡镇按周上报动物疫情信息表。
动物疫病报告信息
报告内容: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信息。
报告要求: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各村委会挂包人员、村防检员报告的疫病情况,填报动物疫病信息统计报表,并于每周三下午5点前上报县动物疫控中心。
6.4.5生猪恢复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共采集10个复养场449份环境样进行检测,已净化猪场采取全进全出、由少到多的养殖模式开始饲养,若发现阳性样品即迅速溯源并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6.4.6加强免疫档案、户口册的使用和管理
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疫病监测和管理的需要,近年来全县实行免疫档案管理制度,以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免疫档案,做到一户一册,并建立免疫电子档案。
7.继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
全县9个乡镇自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来,动物疫病防控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了,减轻了乡畜牧兽医站直接参与动物免疫注射的压力,规范了乡畜牧兽医站履行动物防疫监督职责的能力,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走上了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和“以制度管人、以合同管人、以绩效定资”的轨道,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8.兽医实验室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兽医实验室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实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口蹄疫免疫抗体检测736份、禽流感免疫抗体检测1800份、猪瘟、蓝耳病免疫抗体检测184、鸡新城疫免疫抗体检测600份、布氏杆菌病感染608份状态检测等检测工作,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没有出现质量失误和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抗体检测合格率(自检):蓝耳90.97%、口蹄疫75%以上、猪瘟75%、新城疫91%、禽流感88%,布氏病病原学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达到国家的有关要求,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养殖场及时督促其进行补免。
9.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积极配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完成2020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在龙朋、哨冲两乡镇19个畜禽养殖场(户),完成禽蛋、鸡肉、猪肉采样共139批次,监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表明石屏县畜产品安全是有保障的,存在药物残留的风险性较低。
10.积极做好消灭小反刍兽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01426.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9926.81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收入合计3280144.58元减少1078717.77元,减少3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收入1747199.58元增加452727.23元,增长25.91%。其他收入比上年1532945元减少1531445元,减少99.9%.增长原因是工资增加,减少原因是非洲猪瘟得到控制,相应防疫经费下拨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83,409.06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227.81元,占总支出的57.53%;项目支出1,267,181.25元,占总支出的4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3382766.84元减少399357.78元,下降11.81%。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1730073.58元减少13845.77元,下降0.8%。项目支出比上年1652693.26元减少385512.01元,下降23.23%。支出减少原因是非洲猪瘟得到控制,相应防疫经费减少,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6227.8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1730073.58元减少13845.77元,下降0.8%。支出减少原因是非洲猪瘟得到控制,相应防疫经费减少,支出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9,793.65元,占基本支出的9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434.16元,占基本支出的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7181.2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1652693.26元减少385512.01元,下降23.23%。支出减少原因是非洲猪瘟得到控制,相应防疫经费减少,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1,755.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4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2547703.26元减少325948.2元,减少12.79%。原因2020年专用材料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9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39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70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04,34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0%。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31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元,支出决算为9337.9元,完成预算的1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37.9元,完成预算的1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执行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3,497.00元增加5840.9元,增长16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40.9元,增长16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非洲猪瘟防控增加车辆运行,增加费用。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我单位执行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37.9元,占12.45%;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7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37.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05104.57元,其中,流动资产16499.57元,固定资产5886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资产总量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952864.1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52864.11元,占本年减少资产总额的100%;固定资产处置0万元,本年新增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县动物疫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及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及动物疫情预警监测;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等;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诊断、疫病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和免疫方案、指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负责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和净化工作。2020年以加强免疫效果和疫情监测,严防外来病畜输入疫情,巩固传播阻断标准,摸清各种畜禽疫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防治措施;配合做好省州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兽药抽检、饲料安全监管,确保石屏县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项目顺利完成部门总体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在省州业务门部门和石屏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自评绩效指标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管理经验:加强项目运行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
2.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1)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疫病防控预警能力。
(四)202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加强免疫效果和疫情监测,严防外来病畜输入疫情,巩固传播阻断标准,摸清各种畜禽疫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防治措施;配合做好省州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兽药抽检、饲料安全监管,确保石屏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项目顺利完成部门总体绩效目标。2020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项目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同时加强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对项目支出进行合理分类,科学有效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