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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641-71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39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预算法》规定,石屏县大桥乡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同时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乡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思想不松懈,脱贫成效持续巩固 

  (2)坚持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坚持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提档升级 

  (4)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人居环境提升短板 

  (5)坚持夯实基础设施,筑牢乡村振兴基础 

  (6)坚持民生至上,改善乡村生活水准 

  (7)坚持改进作风,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 

  2. 石屏县大桥乡财政所 

  3. 石屏县大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石屏县大桥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 石屏县大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 石屏县大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 石屏县大桥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 石屏县大桥乡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临时性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111,32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37,256.59元,占总收入的94.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74,064.99元,占总收入的5.51%。与上年收入16191891.32元对比增加6919430.26元,上升4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预算基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418,009.81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0,365.11元,占总支出的58.04%;项目支出9,407,644.70元,占总支出的4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4834355.08元对比减少2416345.27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各项支出比2018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10,365.11元。与上年14433918.06元对比减少1423552.95元,主要原因2019年实有编制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07,644.70元。与上年10400437.02元对比减少992792.32元,主要原因2019年扶贫项目支出较2018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48,01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3%。与上年23305559.14元对比减少2157548.1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1,74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1,44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2,89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6,03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76,13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大桥乡CD级危房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301,14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8,6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7000元,支出决算为84,351.65元,完成预算的2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34.00元,完成预算的4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217.65元,完成预算的24.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政策要求政府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统计口径“三公”经费只统计财政拨款部分导致统计数据明显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6,339.73元,下降2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580.38元,下降6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40.65元,增长26.06%。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34.00元,占29.80%;公务接待费支出59,217.65元,占70.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3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3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217.6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217.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大桥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384.68元,与上年1305669.55元对比减少了178284.87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会议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大桥乡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等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资产总额12,695,287.25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2,928.20元,固定资产1,872,35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78,623.4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844.52元,固定资产减少3,348,778.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782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9,5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6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9,55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用于保障我乡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是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为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准提供保障的一种支出形式。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乡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三公”经费,指我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