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4643-303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391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31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府石室字[2019]47号文件,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坝心镇主要职责如下
1、坝心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气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草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
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
2、坝心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承办森林草原防火、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
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
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坚持抓脱贫攻坚不放松,扛实工作责任,全面查缺补漏,2019年需脱贫30户84人全部脱贫,无返贫户返贫人口,贫困户贫困人口清零,脱贫成果得到持续巩固。一是巩固保障责任落实机制。二是突出产业、就业扶贫,激发脱贫后劲。三是认真落实动态监测机制,采取措施帮扶。四是落实建立“1+4”帮扶机制。五是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夯实脱贫根基。
2.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美丽湖泊建设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聚焦“两污”治理重点,全面做好村庄治污截污,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美丽湖泊建设作为践行使命担当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加以推进落实。一是生活污水收集排放更加完善。二是镇、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三是实施牛角咀、牛古、陆来村、龙港、小河码头、坝心及新街海河出水口等异龙湖景观节点打造,整治北岸龙潭,环湖南路建成通车等。四是有序开展鱼塘清退、鱼庄整治、杨梅休耕等工作。五是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505亩,防火隔离带建设234.7亩,植树造林9485亩,查处违法图斑5.72公顷,兑现天然商品林补偿8.7亩87万元,兑现公益林补偿28027亩28.027万元,流域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六是突出重点难点,打通仁寿村至龙井村连接线,拆除路面占用房屋17间,搬迁坟墓7座,实现环湖湿地管护通道闭合,率先迈出生态搬迁“第一步”。七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清理异龙湖流域的四条河道及流经村庄的沟渠45.79千米,清除杂草8吨,清淤1.5万立方,认真开展河道巡查,扎实做好河道保洁管护,从源头进行湖泊治理。
3.加快美丽集镇、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以集镇和沿湖村庄为突破口,辐射带动全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美丽集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魅力坝心”成色显著提升。一是弘扬先进不断带动乡风文明。巩固提升全国第五批文明村镇建设成果,成功创建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和第八届县级文明村17个,建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1个,乡村激励超市3个,在全州首家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二是多措并举不断促进生态宜居。启动坝心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完成坝心卫生院到国道323线连接线,打通集镇老区交通“肠梗阻”,实现集镇路网互联互通;完成坝心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坝心收费站更名为“石屏东”等。三是项目支撑不断助推发展。2019年,完成龙港村环境综合整治、大草地拦砂坝水毁修复、火柯母冲坝塘溢洪道建设等项目12个,总投资1195万元,集镇乡村基础设施、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四是示范带动不断引领发展。以龙港、羊街、何保寨、新街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整合项目资金,持续打造“绿化、亮化、美化”的美丽乡村,龙港村成功入选省级美丽村庄,最美乡镇的目标进一步实现。
4.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坝心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以特色农业发展为支撑,不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推进旅游服务业建设,大力促进产业融合,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积极发挥农科、科委、兽医等服务“三农”功能。二是服务产业蓬勃发展。依托石屏“东大门”区位优势和小高田、龙港及异龙湖山水林田湖优美自然风光,特色水果、坝心青鱼美食品牌,抓住全域旅游机遇,打造旅游强镇。2019年,全镇吸引游客21万人次,同比增长20%,旅游经济收入在全镇经济总收入中占比不断增大。
5.善民生服务群众,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持续增强,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一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是抓实抓好民生保障。三是文体事业欣欣向荣。四是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六是社会治安不断加强。
6.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效能
坚持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3840件,办结率达100%。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全部答复完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推进作风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了一支制度健全、职能高效、作风清廉的行政队伍,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妇女、统计、防震减灾、档案、工会、共青团、科协、残联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金融、邮政、保险、电信等部门为坝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石屏县坝心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2.石屏县坝心镇财政所(参公单位);3.石屏县坝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4.石屏县坝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5.石屏县坝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6.石屏县坝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7.石屏县坝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9.石屏县坝心镇水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与上年相比,2019年因机构改革,新增加了水务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48人,主要是政府临时人员和林草中心护林员、扑火队员。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285,15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15,519.23元,占总收入的92.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69,632.26元,占总收入的7.9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47,941,970.53元,增长了71.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到的异龙湖环境保护治理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699,085.1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8,281.40元,占总支出的16.47%;项目支出96,640,803.75元,占总支出的83.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29,979,027.85元,增长了34.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对异龙湖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58,281.4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230,665.10元,增长了1.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预发综合考核绩效奖等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640,803.7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29,748,362.75元,增长了44.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对异龙湖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增加。其中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红财农发〔2019〕68号农科局拨中央救灾项目支出70,000.00元,2、云建村函〔2015〕550号住建局拨省级统贷项目支出8,399,891.00元,3、石财预〔2018〕281号2019年底莫村庄功能提升项目支出480,000.00元,4、红财建发〔2019〕52号龙港村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396,160.00元,5、红财教发〔2018〕135号新街村文化活动室修缮补助项目支出50,000.00元,6石财预字〔2019〕249号异龙湖北岸土地流转项目支出41,030.00元,7、石财预字〔2019〕143号坝心镇杨梅地休耕和土地流转项目资金支出3,110,489.00元,8、红财整合〔2019〕18号羊街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支出1,040,000.00元,9、红财农发〔2019〕52号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119,060.00元,10、红财农发〔2018〕107号草原生态补贴项目支出614,400.00元,11、红财整合〔2019〕4号2019年科技素质培训项目支出21,680.00元,12、红财整合〔2019〕12号2019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支出488,020.00元,13、红财农发〔2019〕25号上海帮扶芦子沟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支出1,500,000.00元,14、红财整合〔2018〕12号芦子沟村委会村庄功能提升项目支出2,000,000.00元,15、红财整合〔2019〕13号2019年底莫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支出360,000.00元,16、红财整合〔2019〕12号2019年就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257,000.00元,17、红财农发〔2019〕25号上海帮扶底莫村委会产业发展项目支出855,000.00元,18、红财整合〔2018〕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180,000.00元,19、红财整合〔2019〕2号底莫村委会村庄功能提升项目支出1,100,000.00元,20、石财预字〔2019〕第250号坝心收费站改扩建征地拆迁项目支出1,119,030.80元,21、红财整合[〔2019〕11号新街传统村落建设项目支出1,800,000.00元,22、红财发〔2019〕90号高原湖泊资金项目支出72,319,042.95元,23、红财综发〔2018〕49号老街村委会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元,24、红财综发〔2019〕47号王家冲村委会梅树冲至大草地道路修复项目支出200,000.00元,25、红财综发〔2018〕45号新海资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50,000.00元,26、红财综发〔2018〕49号坝心镇烟盒舞竞技赛项目支出20,000.00元, 27、红财预发〔2018〕147号黑尼村委会山林牛肉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6,999.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04%。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6,415,029.68元,减少了17.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06,18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3%。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基本运转的基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7,08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6,87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保障社会稳定以及当地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5,55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当地医疗卫生建设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91,5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异龙湖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4,13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519,02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3%。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19,03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坝心收费站改扩建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7,58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山林牛肉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981.26元,完成预算的5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750.26元,完成预算的3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231.00元,完成预算的59.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9,695.60元,下降3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472.63元,下降4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222.97元,下降29.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50.26元,占28.08%;公务接待费支出204,231.00元,占7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50.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750.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23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4,2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接待乡镇组织的相关会议参会人员,接待检查组、调研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956.54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6,652.76元,同比减少56.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减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部门资产总额11,109,907.96元,其中,流动资产10,023,147.70元,固定资产686,760.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05,488.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06,745.91元,固定资产减少3,198,742.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均无变动。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5,00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用于保障我镇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三公”经费,指我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