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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716-59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342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履行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和草原管护工作稳步推进,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毁林、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管护任务,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的修复。

  2、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情况

  森林和草原防火是林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林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根据省、州、县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结合各林区实际,认真修改和制定了操作性、科学性和适应性更强的《龙朋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办法》。并于2018年12月1日成立了龙朋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和电台值班室。在本场所辖的8大营林区设立了18个防火检查站,安排了2辆小车为防火专用车。二是加强宣传,严防森林火灾。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和办法,深入辖区集市乡镇、交通沿线和林区附近村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我场于2018年12月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并有多年扑火经验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共66人。季节性义务扑火队8支共80人。并按照上级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组建了一支10人的专业扑火队,平时加强巡护检测力度,一旦发生山火,即能快速反应奔赴火场进行扑救。由于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分工明确,措施得力、资金到位,加之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林场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喜人成绩,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3、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森林督查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护的重大举措,是创新应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峻形势和有力有效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的现实需要,是森林资源管护、案件发现和执法查处的重要环节。我场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对辖区内四个乡镇划分三个核查领导小组,对疑似图斑、违法图斑重新进行核实的工作方式,抽调精干技术力量专门负责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核实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渠道和来源,营造高压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林场紧紧围绕州、县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决策部署,结合我场实际,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12种情形,在全场集中开展 “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宣传发动氛围,形成“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震慑效果。

  5、党务工作情况

  一是运用“党的组织生活”APP、“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等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管理、党费收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等工作,实现通知发布、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积分评定等全程记录。二是每位党员签订扫黑除恶相关承诺书,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渠道和来源,营造高压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三是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整合阵地资源,不断提高管理使用水平。四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林场和谐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林场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经过安全宣传,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47,671.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5,900.20元,占总收入的65.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11,771.00元,占总收入的34.61%。2018年收入14,044,198.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96,527.62元,减少27.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1月份收到红财农【2017】7号文件,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2,476,000元;2、2018年国有林场改革收到2017年11月、12月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12,104.32元。其中:基本支出9,987,692.56元,占总支出的96.85%;项目支出324,411.76元,占总支出的3.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支出11,754,915.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2,810.84元,减少12.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87,692.56元。2018年11,754,915.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7,222.6元,减少1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411.76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所以没有上年数据对比。红财农发【2018】109号国有林场改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25,100.00元,用于林场职工60人的失业保险缴纳;石林联发【2018】5号中央生态效益补偿金299,311.76元,建设林区管护房151.1平方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9,57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7%。2018年2,240,684.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8,895.05元,增加154.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补发2017年11月、12月的在职人员提高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3,10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43,21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875,094.9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3,016.52元、项目支出25,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24.58元,完成预算的9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024.58元,完成预算的9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57,032.37减少12,007.79元,下降2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7.79元,下降2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24.5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24.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024.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18,828,470.69元,其中,流动资产11,674,147.72元,固定资产6,609,025.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5,297.3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8年资产总额13,387,687.9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40,782.74元,其中:2018年流动资产5,838,055.23元,与上年相比,流动资产增加5,836,092.49元,2018年固定资产6,910,420.93元,减少301,39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3,914.46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89.92平方米,账面原值869,827.4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220.1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本场上缴国库资金3,404,911.25元,其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737,073.31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67,837.94元。

  2、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2,194,449.44元,累计折旧5,585,423.80元,净值6,609,025.64元。其中:房屋原值10,545,818.04元、累计折旧4,388,199.18元、净值6,157,618.86元;通用设备原值516,832.40元、累计折旧217,841.96元、净值298,990.44元;车辆原值1,023,249.00元、累计折旧870,832.66元、净值152,416.34元;家具原值108,550元、累计折旧108,550元、净值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三公"经费,指我场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