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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723-5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33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殡仪馆主要从事遗体的停放、接运、整容、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丧葬用品销售等综合性殡仪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我馆的重点任务是加强职工职业道德素质教育,适应新形势,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满足不同群体消费,以“至优的服务,至尊的态度,至善的关怀”为服务理念,努力为治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优质,惠民”的系列化服务,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殡仪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长期聘用的殡葬执法队人员(编外人员)。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5,42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403.92元,占总收入的80.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92,190.00元,占总收入的16.5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835.86元,占总收入的2.94%。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合计增加30246.72元,增长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351.3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到上级拨付的红财综〔201929号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000元);事业收入增加29219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收入计入其他收入中,2019年单列;其他收入减少318294.5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收入单列不计入其他收入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40,304.35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804.35元,占总支出的68.55%;项目支出704,500.00元,占总支出的31.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合计增加183530.77元,增长8.9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39769.23,减少8.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部分转为社保发放;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23300元,增长84.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殡仪馆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更护火化炉、在火化车间区域内修建公共卫生间、休息亭及更换房屋门窗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5,804.3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7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39769.23元,减少8.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部分转为社保发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300元,增长84.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殡仪馆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更护火化炉、在火化车间区域内修建公共卫生间、休息亭及更换房屋门窗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931.5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63%。与上年对比减少346381.12元,减少22.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工资财政发放部分转为社保发放。2、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殡葬执法队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11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5%。主要用于维持殡仪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遗属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72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09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000元,支出决算为31,175.78元,完成预算的4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65.78元,完成预算的5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10.00元,完成预算的3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政策,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866.2元,增长23.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856.20元,增长3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0元,下降18.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65.78元,占85.85%;公务接待费支出4,410.00元,占14.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65.7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65.7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市殡仪馆、公墓交流学习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石屏县殡仪馆部门资产总额2,537,174.46元,其中,流动资产800,435.46元,固定资产1,736,73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6765.7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535.07元,固定资产减少1736230.6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划拨),账面原值169393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979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石屏县殡仪馆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