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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73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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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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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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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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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机构,是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中心,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癌筛查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重点开展妇女病普查和两癌筛查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手术减免项目,基本公卫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公卫项目,妇女病查治,计划生育手术、产科接生、儿科疾病诊治等一系列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73人,主要是在职人员中包含卫技人员41人(正高职称0人,副高职称11人、中级职称18人、初级职称11人、无证1人)、其它专业技术人员4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工勤人员6人;其他人员中包含正高1人,副高1人,中职6人,初职48人,员级5人,工人6人,其他专技6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555,05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93,978.53元,占总收入的63.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495,217.52元,占总收入的35.5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5,856.58元,占总收入的0.5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了2,256,293.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39,471.32元,事业收入增加1,213,004.03元,其他收入减少429,826.5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561,094.27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2,078.53元,占总支出的85.41%;项目支出4,459,015.74元,占总支出的1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9,313,073.67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3,371,585.00元,项目支出减少了5,941,488.67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付工程款比2018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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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02,078.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72,585.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2018年增资、补缴职业年金等,2019年无此支出,2019年设备购置比2018年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9,015.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941,488.67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付工程款比2018年少。
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2,615,338.16,比上年减少4,720,195.5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1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48,692.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986,153.85元,比上年减少1,031,096.95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47,523.73元,比上年增加75,935.79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17,4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7,414.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1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941,456.59元, 减少幅度为17.17%,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了2,664,047.92元,减少幅度为13.22%,项目支出减少了1,277,408.67元,减少幅度为45.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8,31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51,79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7,30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66.00元,完成预算的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6.00元,完成预算的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60.00元,完成预算的7.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效果明显。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233.13元,下降3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93.13元,下降7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60.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效果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6.00元,占33.97%;公务接待费支出5,260.00元,占6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院培训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专干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5,475,296.32元,其中,流动资产2,796,970.31元,固定资产11,250,556.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341,747.93元,无形资产1,086,021.4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27,876.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85,807.32元,固定资产减少-13,016,303.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289,115.76元,无形资产减少-214,881.56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749,7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4,3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9,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0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4,30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石屏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妇计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