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4824-300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349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28
-
时效性有效
2019年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101000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全县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艺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事务、农村广播工程“村村响”的管理和全县9个广播电视发射基站的维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完成上级宣传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年初制发选题计划,每月确立学习研讨主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专题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学习研讨,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共组织9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1410余人次参与学习研讨。全县各级中心组共开展学习研讨320余次。二是持续抓好分众化常态化宣讲。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宣讲县乡(部门)队伍40支,宣讲员350余人,村级宣讲队伍115支,截至目前共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扫黑除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主题等主题宣讲1545场次141200人次。三是持续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通过雁阵带动、融会贯通、以评促学、常态管理及书面通报+约谈党委书记等措施,持续推进平台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动员全体党员加入学习组织,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全县创建学习组织252个,15057名党员安装使用,占党员总数87%,同时带动非党员2300余人使用学习。四是持续抓好理论武装阵地建设。找准找实结合点,积极采取“基地+讲习所+夜校”的方式,以创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为核心,有机结合新时代讲习所、新时代农民夜校建设,并整合利用阵地,突出用好黑板报、阅报栏、宣传橱窗等平台和各级宣讲团、乡土能人、基层宣传文化指导员等宣讲教育人才,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普及教育。目前,全县建成15个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建设、25个讲习所、9所新时代农民夜校。
2、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教育。 一是结合实际制发《石屏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方案》,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快闪活动,举办“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红河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石屏专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石屏县“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和“吟诵经典,礼赞祖国”诗歌朗诵会、《我的扶贫日记》摄影展等系列庆祝活动。二是稳步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建设,《石屏新闻》与“魅力石屏”微信公众平台融合播出。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异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主题宣传报道。截至目前,石屏电视台共播出新闻1810条,制作播出《法治石屏》22期,《健康石屏》22期,《时尚健身》9期。拍摄制作专题片《古韵新城》《利剑出鞘扬正气 扫黑除恶守平安》《石屏县“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等15部。石屏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播出11条、省电视台播出91条、红河州广播电视台播出754条、州电台采用350条,居全州第一;“学习强国”采刊我县稿件50篇,在主流媒体发稿800余篇,其中在新华网发稿24篇,《云南日报》发稿12篇,《红河日报》发稿320余篇,云南网160余篇。其中新华社刊发的《羽下丹青助脱贫》在新华网韩语频道进行了转发,《“拯救老屋”乡愁有归处》该篇文章被《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日报》《春城晚报》等25家媒体转发。出版发行《石屏文化》两期2000册。《魅力石屏》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图文610条,石屏新闻视频125条,阅读量276.89万人次。官方抖音《魅力石屏》10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已发布小视频80个,吸引粉丝近5000多人,获赞3.4万个。
3、着力培育时代新人。一是持续推进“革除陋习促脱贫”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脱贫攻坚氛围营造、村史室(墙)建设等工作。目前,全县村史室(墙)建好25个、在建91个,建成“乡愁书院”1个。结合“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在9个乡镇建设“乡村之星激励超市”,农户通过得星积分兑换商品,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有效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全县已建激励超市9个,惠及贫困村7个,惠及贫困户1084户,惠及贫困人口4160人。严格按照“十个一”标准,实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106个,年内可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2019年积极开展县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文明村镇创建率力达到58%以上。实施“美丽乡村·女子学堂”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农村女性在乡风文明中的发挥独特作用。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抵制不文明习气,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全县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完成“一约两会”建设。二是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围绕“三关爱”主题,开展了异龙湖保护、我们的节日、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巾帼连心志愿队213支,共有队员4557名,开展志愿服务4726次。三是承办2019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云南分会场集中示范活动,开展“三下乡”活动58场。
4、加快推动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一是配合县经普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文化产业协查工作;代表红河州组织彝族服装展演、设计队参加云南省丝路云裳昆明民族时装周活动,并荣获 项大奖。组织3户企业参加红河州第三届文化产业博览会。二是加强全县广播电视和农村广播工程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加强全县9座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的维护管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转播,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52%,所有村寨信号全覆盖。组织实施10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项目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共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344场,观众11.5万人次。四是加强出版发行管理和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批准2000册以内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10 份,累计 1020千字,累计印刷 5800册(份)。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含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管理及年度检验,依法对 9 家印刷企业(1家为省管单位、其余8家为州管单位),20家“三小印”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切实加大版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认真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屏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石屏县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3.石屏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末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人员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并入石屏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服务中心。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70,489.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3,489.95元,占总收入的96.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7,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6%。与上年对比增加5,959,777.79元,增加126.51%,主要原因:19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768,240.13元。其中:基本支出4,154,948.69元,占总支出的42.54%;项目支出5,613,291.44元,占总支出的57.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01,181.66元,增加104.91%,主要原因:19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4,948.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03.98元,增加2.5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事业单位石屏广电服务中心,增加9人事业在编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3,291.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7,477.68元,增加684.18%,主要原因:19年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5000元,印刷费12,300元,电费42,812.44元,邮电费261元,维修(护)费3,550元,专用材料费537,150元,劳务费26,320元,委托业务费25,8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00,000元,对企业补助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3,976.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9%。与上年对比增加5624598.96元,增加163.5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机改增加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6,61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1%。主要用于各类宣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20,92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03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24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16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元,支出决算为34,614.00元,完成预算的1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614.00元,完成预算的12.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其他收入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609.00元,下降1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42.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其他收入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33.00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主要由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俭开支,一部分由其他收入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4,61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6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6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各市县等记者到我县采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684.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757.73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石屏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服务中心,因人员增加,业务增多,外出出差差旅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会议费、邮电费、印刷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5,427,872.31元,其中,流动资产5,247,582.60元,固定资产180,289.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01,009.9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82,239.96元,固定资产减少681,23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9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办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办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八)、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