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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83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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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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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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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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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乡17963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在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我院编制床位15张,实际开设病床25张,2019年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B超心电图室、化验室等临床医技科室。
我院去年年末有在职职工22人,今年调出3人,新招录1人,现有在职职工20人,2019年退休职工7人,在职人员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6人;文化程度:本科6人,大专12人,中专2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计局、镇人民政府的带领下,按照《石屏县2019年度卫生与计生工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石屏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细则》、《石屏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文件,通过全院职工上下一心,同心协力,不断地努力工作,我镇卫生工作、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
1、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改善了就医环境和基本医疗保障。
2、人才的培养促使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3、《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落实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4、实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项目,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5、通过健康扶贫30条的宣传、健康知识讲座、个体化健康教育等,有效提高了广大老百姓的防病治病能力。
6、健康扶贫、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一项的民心工程、惠民政策,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的大工程,做好此项工作是全院职工的义不容辞的使命,也是全院的荣耀。通过开展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使全院职工得到全面提升,增加了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铸就了我院一支能打战,能打胜仗的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0人,主要是乡村医生19人,特岗全科医生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372,824.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2,439.51元,占总收入的78.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30,940.24元,占总收入的18.0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9,444.70元,占总收入的3.1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2018年6,759,060.57元增加613,763.88元,增加9.08%,增加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比2018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5,497,680.43元增加314,759.08元,增加原因是工资的增加。事业收入比2018年1,104,089.22元增加226,851.02元,增加原因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开展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有一定成效,周边居民健康意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160,728.44元。其中:基本支出4,501,503.96元,占总支出的62.86%;项目支出2,659,224.48元,占总支出的3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6,845,409.95元增加315,318.49元,增加4.61%,增加原因本年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离岗乡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1,503.96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4,282,040.01元增加219,463.95元,增长5.12%,增长原因2019年增资、设备购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9,224.48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2,563,369.94元增加了95,854.54元,增长比率3.74%,增长主要原因随着公共卫生服务的推进财政下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本年度新增离岗乡医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4,91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2%。与上年对比2018年5,722,805.28元增加了222,106.03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本年度新增离岗乡医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1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47,86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2%。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和考核发放,家签经费兑现,乡医工资发放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8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发放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05.54元,完成预算的5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05.54元,完成预算的5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管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不做不必要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046.68元,下降-3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46.68元,下降-3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管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不做不必要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5.54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5.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05.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420,441.30元,其中,流动资产1,679,771.80元,固定资产4,740,66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3,854.5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7,285.14元,固定资产减少-1,681,139.64元为以前年度补提折旧和2019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6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4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4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