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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302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直属于县卫健局领导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指导与服务为一体,以预防与控制疾病、危险因素,提高全县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目标,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事业机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传染病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

对全县开展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管理,每天及时审核各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对各直报单位的报告卡质量进行质控。督促各直报单位及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杜绝零缺报单位的出现。按月、季度、年度进行疫情分析,并撰写疫情简报10期、季度疫情分析3期、半年分析1期。

2.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完善机制,提高预防接种率,有效控制疫苗针对疾病

3.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不断提高慢性病规范服务管理质量

积极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疾病四类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和提升规范服务。

4.利用“3.24”、“4.25”、“4.26”、“12.1”等主题卫生日及其他宣传活动日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健康知识的宣传,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次,制作宣传折页及宣传品10种,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2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26,860.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6,603.14元,占总收入的79.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82,206.99元,占总收入的19.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050.00元,占总收入的0.76%。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决算数13,685,612.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1,422.49元,占总收入的74.8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003,691.04元,占总收入的14.6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40,498.97元,占总收入的10.53%。收入比2018年减少2,158,752.37元,减少15.77%,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年末财政调减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3,038,384.9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6,186.07元,占总支出的80.35%;项目支出2,562,198.83元,占总支出的19.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16,095,937.08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1,564.44元,占总支出的74.62%;项目支出4,084,372.64元,占总支出的25.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比2018年减少3,057,552.18元,减少19.00%,减少原因是2019年无补缴职业年金支出、支付工程款支出比2018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76,186.0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15,618.35元,占基本支出的5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60,567.72元,占基本支出的43.53%。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11,564.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78,183.42元,占基本支出的57.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33,381.02元,占基本支出的42.74%。基本支出比2018年减少1,535,378.37元,减少12.78%,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2018年增资、补缴职业年金等,2019年无此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2,198.83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4,372.64元。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1,522,173.81元,减少37.27%,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1,416,502.0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3,85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66%。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92,56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8年减少1,218,705.31元,减少11.40%,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2018年增资、补缴职业年金等,2019年无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96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91,28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和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60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00.90元,完成预算的2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488.90元,完成预算的5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12.00元,完成预算的6.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积极响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7,517.59元,下降3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223.69元,下降2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293.00元,下降74.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积极响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88.90元,占89.59%;公务接待费支出6,212.00元,占10.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88.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488.9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正常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6,361,567.55元,其中,流动资产1,909,341.97元,固定资产12,779,297.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88,761.22元,无形资产684,166.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2,402.8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76,116.36元,固定资产减少1,167,45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383,0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833.27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资产总额减少的原因是: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必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补提以前年度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853.5平方米,账面原值2,87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4,783.5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