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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917-69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29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是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组织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计生利益导向;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计中心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卫生健康委的业务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12345”卫生健康工作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各项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县顺利通过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坝心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技术评估及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复审考核;完成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和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整体迁建项目主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05亿元;完成县医院胸痛中心国家级验收和卒中中心建设省级验收达标;完成坝心、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和哨冲、龙武、牛街3个乡镇卫生院等级卫生院州级评审验收;组织实施上海市对口帮扶龙武镇、哨冲镇、牛街镇三个卫生院150万元的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完成设备采购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明显、妇幼工作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实施和计生服务管理逐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30,27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0,460.96元,占总收入的98.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9,813.08元,占总收入的1.6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2,165.69元,增长20.81%,主要原因为2019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经费增加、老龄补贴项目经费209年在本单位发放,导致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329,037.81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921.65元,占总支出的43.99%;项目支出8,026,116.16元,占总支出的56.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8,815.5元,增长3.1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人员调动;2019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经费开支增加;老龄补贴209年在本单位发放,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2,921.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6,825.99万元,增减率为-7.44%,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26,116.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5,641.49,增长13.36%,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生项目标准提高、2019年高龄补贴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0,217.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6%。与上年对比增加796,379.66元,增长6.3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费用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资金、计生资金标准提高、高龄补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58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和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02,70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5%。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机关运行支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生项目的日常开展支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培训,计划生育项目的宣传、培训、督导,健康扶贫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92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500.00元,支出决算为42,041.00元,完成预算的3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041.00元,完成预算的30.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执行国家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加大厉行节约使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45元,下降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5元,下降0.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执行国家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加大厉行节约使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2,04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0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0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核督导、调研和检查工作及接待各乡镇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237.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443.1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巩固国家县城日常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214,548.73元,其中,流动资产1,921,771.04元,固定资产290,444.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33.2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4,116.53元,主要原因为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必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补提以前年度折旧。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7,430.96元,固定资产减少332,685.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4,000.04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5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非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