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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93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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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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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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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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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站承担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1)及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
根据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紧扣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县级出台指导性文件5份,全县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共121次,参会人数3,649人次,分别与9个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印制清产核资报表2,500 套。全县9个乡镇出台产改文件29份,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开展宣传5,389次,下发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县级筹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经费300,000元。截至5月底,我县全面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并逐级上报汇总表。
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县资产账面金额为75,663.24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94,760.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17,357.06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17,438.89万元,农业资产账面金额为1,714.6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1,729.6万元,长期资产账面金额为270.41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268.23万元,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为56,320.84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75,323.29万元;负债账面金额为2,040.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账面金额为1,563.85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1,183.3万元,长期负债账面金额为476.86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476.36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为73,622.53万元,清查核实金额为93,100.67万元
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县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62.72万亩,其中农用地为246.8万亩,建设用地为16.64万亩,未利用地为3.79亩;四荒地为604.7亩。
7月,县级对115个村委会、社区及有经营性资产的村民小组180个,无经营性资产的村民小组178个,进行了自查验收,实现了村级清查单位验收覆盖率达100%,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小组级清查单位验收覆盖率达100%,无经营性资产的村小组级清查单位抽验比例达总数的14%。在抽验的473个清查单位中,村级优秀31个、良好 82个、合格2个;村民小组优秀33个、良好310个、合格15个,全县验收的单位优秀率达13.5%、良好率达82.9%、合格率达3.6%。并在8月顺利通过了州级抽查验收。
(2)有序开展村级财务培训工作。
针对村级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部份村小组报账员文化水平较低,自制凭证不够规范,法定原始凭证摘要不够清楚,财务凭证不规范等问题。县农经站于5月30日、6月5日分别在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大桥乡大桥村委会召开培训会2期,村组干部参会人数达83人。农经站工作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制要求、审核方法、村委会资金审批权限、村民小组资金审批权限及程序、会计记录书写具体要求、凭证、帐薄、报表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占格距及空格备改错用、书写大写金额数字、会计记录“摘要”中常用的计量单位可以用符号、会计帐薄的设置、记帐规则、结帐方法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要求各村村监委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工作,尤其是对村级建设中的工程款支付环节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谨防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支付工程款。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村账逐笔公开等核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对村监委成员加强廉洁履职教育,规范村干部权力行使,确保村级财务制度全面规范落实。
2、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根据《红河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后续工作的通知》(红农确权办〔2019〕2号)精神以及3月5日州委农办对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出的要求,石屏县认真找准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经过多部门协调配合。我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数据汇交已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农业部检查。完成确权面积61.66万亩,确权承包农户67,816户,确认家庭承包耕地地块413,293块。2019年8月,通过了州级委托的第三方(云南省地矿院)对我县的确权数据成果验收。
(2)进一步加快土地规模化流转步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总面积为47,672亩,占全县家庭承包面积的21.49%,重点流入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方式主要有出租、转包、入股等形式。主要种植马铃薯、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
3、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我站承担的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我站印制了各类宣传资料5000份,3月份,我站为使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基层到群众,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及宣讲提纲,向群众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建立农民负担监督机制,每季度对全县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随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加强农民负担监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生产水电、农村建房、农民进城务工等乱收费方面专项治理,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以及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打击农资价格及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农民来信来访、各种支农惠民政策落实、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进行统计;四是通过统计调查,未发现乱集资、乱摊派行为。在农资打假中未发现假农药假农资情况。在土地承包中未发现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农民惠民政策第一季度未发生,未开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数1件(龙武镇坡头甸村委会普富旺与普勇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已调解。
4、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1)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019年在大桥、龙武两个乡镇完成了两个胡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完成了龙武村委会、扯直村委会、咩哺村委会3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
(2)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我县的这些农民专业合作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社生产、衔接产销、平抑价格、保障供给、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质量不高、鱼龙混杂等问题。通过两个月的走访摸排,在对我县2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逐一排查中,共排出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异常。分别为:1、石屏县金和大豆专业合作社; 2、石屏县兴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3、石屏县龙武镇三七种植专业合作社;4、石屏县玉龙生态养牛专业合作社;5、石屏浙乡三七种植专业合作社;6、石屏县毛波养牛专业合作社;7、石屏县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8、石屏县富民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3)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红农经〔2016〕3号)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认定,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全县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家庭农场8家,通过县农科局认定的家庭农场40家,其中:种植型家庭农场24个,养殖型家庭农场14个,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2个。
5、扎实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
我站严格按照农经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农经统计各项工作,坚持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继续对农村经济信息调查户进行记账检查,并按照要求将记账数据整理录入系统上报;对60户调查户所记载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每月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进行调查;对农民现金收支、农村劳动就业情况等进行专题调查。在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报送各类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农村动态、判断形势、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事业人员1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其中:高级经济师7人,农业经济师4人,农经员2人),工人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25,690.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5,690.29元,占总收入的99.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2%。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116,813.37元对比,减少1,691,123.08元,下降41.0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59,824.69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603.29元,占总支出的62.35%;项目支出1,453,221.40元,占总支出的37.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743,803.07元对比,增加支出1,116,021.62元,增长40.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去年的项目跨年度今年完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6,603.29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594,039.37元对比,减少187,436.08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退休费交社保部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3,221.4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49,763.7元对比增加1,303,457.7元,增长870.34%,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跨年度2019年完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展了3个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900,000元,2个专业合作社扶持200,000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支出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支出353,22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0,721.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3,279.37元对比增加1,187,441.92元,增长45.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去年的项目跨年度今年完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综合考核奖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70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96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及大病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98,59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等,项目支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及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土地确权工作经费、农村经济信息统计经费、农村土地仲裁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69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但“三公”经费在其他支出29,392.8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392.86元,公务接待费1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公”经费没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在其他资金中列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38,530.22减少9,137.36元,下降23.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08.36元,下降1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9元,下降76.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及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92.86元,占96.6%;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92.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92.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986,311.73元,其中,流动资产3,592,467.45元,固定资产269,292.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783,928.36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7,616.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731,246.28元,固定资产减少66,370.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92.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92.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2.8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 我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数据汇交已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农业部检查。完成确权面积616,600亩,确权承包农户67816户,确认家庭承包耕地地块413,293块。2019年8月,通过了州级委托的第三方(云南省地矿院)对我县的确权数据成果验收。
(二)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9个乡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115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1,446个村民小组。
(三)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扶持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个,扶持资金900,000元。
(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持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400,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经费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是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