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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93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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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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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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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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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业机械新产品试验、示范、新技术培训和推广;农业机械数据信息统计;管理农业机械牌证,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审验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系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我站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机法规,有效推进放心农机进村、农机打假机制健全完善等工作,促进我县农机产品质量提高、农机事业健康发展。出动人员18人次,检查农机经销门市场21个。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推进:我县争取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10,000.00元,2018年结转补贴资金532.8元。截至目前,共录入补贴农机具1000台(套),受益户949户,占用补贴资金4,110,532.80 元,带动农户投入10,508,273.00 元。
3、农机技术推广:结合本县农业发展特点,我站根据《2018-2020年石屏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及时面向全县范围内宣传政策,积极探索、多方面引导或引进先进适用于当地农业生产的农机具向广大农户宣传推广及示范,为老百姓的正确购买农机具提供了正确指引。并举办了4期共计516人次的小型适用机具的安全操作与日常维护知识培训。
4、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我站根据省、州及县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以今年“六月安全生产月”的行动主题为工作主线,共计出动宣传车辆16辆次、出动人员48人次,对全县农机作业场所、销售门市、维修点及田间运输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宣传。并分别与乡镇农机站及机手签定了安全925份。
5、农机审验:根据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站关于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社会化的通知,我站积极响应,并参加了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举办的变型拖拉机社会化检测工作培训。于4月至5月配合石屏安通检测站对全县变型拖拉机进行了安全检测,共计644台变型拖拉机通过审验。同时我站组织审验员到全县各乡镇对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审,共计检审拖拉机166台、联合收割机12台。
6、安全监督管控:制定并印发《石屏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事故隐患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和《石屏县农机安全监理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管控对象和具体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科学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此项工作已完成通过了省州领导检查验收。
7、积极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在全县农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被评为2019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0,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82,768.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9,152.71元,占总收入的98.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615.68元,占总收入的1.93%。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于2019年3月由石屏县农机监理站、石屏农业机机化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合并而成,所以2018年没有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2,945,100.79元。其中:基本支出2,839,797.39元,占总支出的96.42%项目支出105,303.40元,占总支出的3.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于2019年3月由石屏县农机监理站、石屏农业机机化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合并而成,所以2018年没有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9,797.39元。(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于2019年3月由石屏县农机监理站、石屏农业机机化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合并而成,所以2018年没有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303.40元。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于2019年3月由石屏县农机监理站、石屏农业机机化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合并而成,所以2018年没有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8,73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于2019年3月由石屏县农机监理站、石屏农业机机化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合并而成,所以2018年没有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3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68,125.00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00 元(其中:水费1,944.16 元,电费239.49元,邮电费88.3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9,532.00 元(商品服务支出1,300.00 元,其中电费1,014.75 ,邮电费285.2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32.00
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228.00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20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200.79 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12,21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7%。主要用于2130104款事业运行2,006,914.84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6,071.72 元(基本工资796,009.00 元,津贴补贴407,008.00 元,奖金319,936.00 元 ,绩效工资439,300.00 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18.72 );商品和服务支出28,373.12 元(办公费4,688.00 元,电费35.89元,邮电费2,318.11 元,物业管理费500.00元,差旅费6,098.00 元,工会经费14,733.12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0元(奖励金);资本性支出2,360.00 元(办公设备购置);2130110款执法监管5,303.40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03.40 元(办公费2,926.00 ,差旅费2,217.4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元) ;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100,000.00 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740.00 元(办公费12,137.00 元,租赁费4,800.00 ,培训费40,664.50 元,专用材料费14,938.00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00.00 元);资本性支出2,260.00 元(办公设备购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16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54,163.8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 元,支出决算为160.00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00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减少603.00元,下降7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元,下降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3.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厉行节约为宗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生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4,879,271.32元,其中,流动资产118,934.09元,固定资产4,409,729.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0,607.7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45,018.0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970.18元,固定资产增加4,206,380.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350,607.77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17.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57.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27.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站完成深松作业面积8400亩,农机总动力增加0.61万千瓦。认真落实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补贴系统、补贴经销商、责任追究等方面管理制度。全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科学、合规、有效。县级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实施。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