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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012-44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31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镇2.8万余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工作方面

门诊总诊疗人次:110040人次,住院:3628人次。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5个临床科室,另设有B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放射室4个辅助检查科室。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

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积极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1)健康教育工作;(2)预防接种工作;(3)传染病防治监测工作;(4)鼠防、结防、防艾滋病、防麻风病等工作;(5)妇保工作;(6)儿保工作;(7)卫生监督工作;(8)计生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8人,主要是乡村医生。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054,815.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32,677.30元,占总收入的62.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506,803.21元,占总收入的35.9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5,335.20元,占总收入的1.30%。与2018年相比,收入合计33,000,945.10元,减少946,129.39元,减少2.87%。其中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7.46%,减少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减少4人,财政补助收入减少;医疗收入较上年增长5.28%,增长原因:医疗业务、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运转正常,医疗单位不断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卫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832,878.25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7,129.60元,占总支出的54.21%;比2018年18,714,940.57元减少1,457,810.97元,减少7.79%,;项目支出14,575,748.65元,占总支出的45.79%,比2018年15,131,278.00元减少555,529.35元,减少3.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原因:在职职工减少,工资总额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随着计生服务项目、其他医疗救助项目的推进,项目工作完成,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57,129.60元。与2018年基本支出18,714,940.57元对比减少7.79%。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75,748.65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15,131,278.00元对比减少3.67%。包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400,000.00,占总支出的1.26%;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12,445,455.00元,占总支出的39.10%;基本公共卫生支出1,409,614.05元,占总支出的4.4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77.60元,占总支出0.01%;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248.40元,占总支出的0.01%,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314,853.60元,占总支出的0.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43,278.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6%。与2018年21,880,212.37元对比减少5.2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8,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77,94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6,37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36.20元,完成预算的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36.20元,完成预算的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财政的相关规定,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政策,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736.2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36.2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因此今年略有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36.2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36.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36.2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健康扶贫工作和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院部门资产总额18,146,857.35元,其中,流动资产6,590,680.39元,固定资产7,659,986.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18,190.00元,无形资产3,378,000.00元,其他资产0元(详见附表)。与上年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98,555.2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393.77元,固定资产减少2,834,748.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37,8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22,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70平方米,账面原值387,718.1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291.2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97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8,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36.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976.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