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5045-920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34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26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巩固脱贫成效。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石屏县异龙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异龙镇财政所
(3)石屏县异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异龙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5)石屏县异龙镇文化广播电视综合服务中心
(6)石屏县异龙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7)石屏县异龙镇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异龙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8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177,15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18,870.61元,占总收入的96.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58,288.75元,占总收入的3.0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533,038.61元,增加30.51%,主要原因是追加高原湖泊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161,127,971.87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1,345.09元,占总支出的24.17%;项目支出122,186,626.78元,占总支出的75.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525,719.46元,增加58.59%,主要原因是追加高原湖泊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41,345.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0,448.85元,增加0.18%,主要原因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186,62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455,270.61元,增加94.78%,主要原因是追加高原湖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传统村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异龙湖治理等重点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81,18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099,253.69元,增加2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扶贫项目、其他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68,56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县人民武装部训练场扩建征地。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47,58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0,18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3,76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7,63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费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8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9%。主要用于一天庙水库建设及异龙湖沿线土地流转、环境整治。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8,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征地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34,622,92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扶贫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2,50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马鞍山蔬菜交易市场建设补助。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836.10元,完成预算的4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510.73元,完成预算的1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325.37元,完成预算的28.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67.02元,减少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53.64元,减少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3.38元,减少0.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510.73元,占39.99%;公务接待费支出140,325.37元,占6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510.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510.7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325.3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325.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脱贫成效巩固、征地拆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779.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01,602.6元,增加63.63%,主要原因是办公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部门资产总额11,211,975.03元,其中,流动资产9,930,510.83元,固定资产1,281,46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16,875.22元,减少69.5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261,679.42元,固定资产减少3,355,195.80元,资产减少的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