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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05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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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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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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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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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龙朋镇是乡镇汇总录入户,其主要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着力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强化政治担当,组织保障有力。
2、贯彻生态优先理念,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两污治理取得实效。
3、促进优势产业融合,持续巩固发展质量。特色农业提质发展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业蓬勃发展。
4、提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镇域交通网络日趋完善;水利设施建设卓有成效;集镇基础建设做优做美;
5、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做实社会保障。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教育事业得到全面巩固;大力推进卫计事业;巩固发展文体事业;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
6、加强自身建设水平,持之以恒转变作风。依法行政迈出新步伐;勤政廉政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实现新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石屏县龙朋镇财政所、石屏县龙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石屏县龙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石屏县龙朋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石屏县龙朋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石屏县龙朋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石屏县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企业站自收自支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006,864.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17,496.53元,占总收入的96.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9,368.04元,占总收入的3.53%。与上年22114459.88元对比增加5892404.6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有所增加财政拨款增加9642700.78元,其他单位拨入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3750296.0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280,097.47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8,217.47元,占总支出的56.63%;项目支出11,831,880.00元,占总支出的4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6008944.85元对比减少8728847.38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867948.55元,项目支出减少6860898.8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48,217.47元。与上年17316166.02元对比减少1867948.5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其工资津贴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31,880.00元。与上年18692778.83元对比减少6860898.83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本年度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2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564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983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8,92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5%。与上年27,703,070.32元对比减少1854142.39元,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93,87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46301.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945.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66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4,44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565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88.4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1,44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4841.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1.52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652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4,28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80582.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24.24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748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9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75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1,10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7161.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4.4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787,07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03853.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672.8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88254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8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3,69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3699.8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3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554.44元,完成预算的6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500.00元,完成预算的87.2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20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054.44元,完成预算的48.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9,571.50元,下降3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70.00元,下降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301.50元,下降47.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00.00元,占51.24%;公务接待费支出107,054.44元,占48.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下乡、学习培训、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054.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054.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交流学习、扶贫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1,220.55元,较去年的1,757,684.79元减少14.59%,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资产总额15,242,509.27元,其中,流动资产12,450,465.29元,固定资产2,792,04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32,632.5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194,983.85元,固定资产减少2,637,648.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3,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3,7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