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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059-78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19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000 

石屏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3.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5.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上出实招、求实效,全力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取得新业绩。 

  (一)抓收支,整体形势稳中向好 

  1.巩固现有财源。继续抓紧抓牢烤烟产业不放松。同时,抓好豆制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业、电力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多途径、多渠道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搞好跟踪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加强税收征管。加强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财政收入的分析研判,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收入征管,挖掘税源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尽量减少减税降费和新个人所得税带来的减收影响,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增长。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核定成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 

  3.优化支出结构。牢牢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先保障人员工资;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立足大局保重点,对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在资金上全力调配,尽力保证建设发展需要;量力而行保民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全口径)累计支出1,387万元,同比下降7.6%,减支115万元。 

  4.争取上级支持补助。认真研究财政有关政策,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县财政运行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抓住时间节点,密切跟踪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分解及补助范围等情况。2019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64,03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08,38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1,64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4,000万元。全县融资平台公司现已组建成为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下设5个子公司。截至目前,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项目共计38个,累计贷款金额49.65亿元,实际到位30.81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攻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严格履行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职责,立足财政职能,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统筹整合10个部门5类12大项整合资金2.36亿元,资金投向108个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73个,投入资金12,964万元;产业发展扶贫项目34个,投入资金10,711万元;其他项目1个(雨露计划),投入资金229万元。 

  2.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一是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认识和风险评估、预警及处置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化解任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制定年度偿还债务任务分解方案,由全县各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用款还款责任,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对债务风险的认识。三是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坚决制止政府为融资平台违规提供担保和承诺。加强全县建设项目的监管,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四是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努力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化解到期债务和支持新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化解压力。五是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通过对县级融资平台的重组,整合优质资源,将县级融资平台公司逐步转型为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市场化运作企业。目前,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完成,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2019年共偿还债务本息42,991万元。其中,本金22,148万元,利息20,843万元。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重点从异龙湖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等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2019年,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财政资金53,4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88万元,省级资金4,452万元,州级资金1,355万元,县级资金5,012万元,异龙湖保护和治理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 

  (三)重实效,财政改革扎实推进 

  1.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实现“目标预算、效益预算、时效预算、阳光预算”的有效整合。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2.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石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屏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项目绩效、资金绩效、部门整体绩效的业务培训。让资金使用单位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深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认识。三是推进预算绩效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情况有公开,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9年,对石屏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石屏县异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石屏县异龙湖补水工程--县城下泄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项目管理成效及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并督促指导全县各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评价,有效促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资金管理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3.着力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将财政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格式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做到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公开数据更透明。2019年,公开了57个县级部门(2个涉密部门除外)、9个乡镇的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4.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新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水资源费改税、减税降费等专项调研工作,为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四)严监管,资金绩效显著提升 

  1.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异龙湖综合治理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监督检查,加大政府会计制度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管理规范、配置公平、结构合理、效能优先、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机制,有力推动全县财政资金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 

  2.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2019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87万元,完成实际采购金额10,122万元,节约资金366万元,节约率为3.5%。 

  (五)重保障,民生改善持续增效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24.3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 

  1.支持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5,237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977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9,168万元,领取待遇人员3201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471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3934人;支付98.22万人次23,5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905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046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6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4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9227人,参保率达94%。 

  2.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全县投入62,227万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科技文化繁荣发展。全年完成教育支出58,479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990万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拨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1,423万元,春季学期全县15739名寄宿生受到补助,秋季学期全县7406名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及5218名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到补助;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20万元,为33000多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3.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石屏县现有银行业机构7家(其中地方性银行业法人机构2家),银行业机构网点29家。全县创新金融产业和服务方式,保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货币信贷的平稳运行,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2019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33.32亿元,同比增长1亿元,增幅8.1%;各项贷款余额为55.81亿元,同比增长4.26亿元,增幅14.8%。 

  4.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各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资料的审核工作,努力扩大我县各类人员的就业面,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19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2笔,累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5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1,063万元;省级财政承担319万元;州级财政承担111万元;县级财政相应配套25万元。有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5.落实好各项惠民补贴政策。各项惠民补贴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4个环节,如期完成了发放工作,保证惠农补贴资金落实保障到位。2019年,全县共完成惠农补贴发放6项,“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3,995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49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51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80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1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408万元,土地深耕补贴25万元。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66万元,共投保水稻1万亩、甘蔗1万亩、玉米4万亩;能繁母猪1.97万头、育肥猪5.5万头;公益林92.9万亩,商品林205.04万亩。 

  一年来,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增长乏力;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高压态势越来越严峻,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沉重;债务化解压力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财政局,部门机构与2018年一致,部分职能科室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主要是根据石室字〔2019〕21号机构改革新增事业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207,358.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2,297.21元,占总收入的83.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5,061.29元,占总收入的16.26%。与2018年相比(2018年部门收入28,687,388.00元,财政拨款收入26,688,333.25元),部门收入下降了43.50%,财政拨款收入下降了49.15%。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石室字〔2019〕21号机构改革文件,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划转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相应的项目资金划拨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局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171,802.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9,592.12元,占总支出的95.71%;项目支出822,210.00元,占总支出的4.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支11791857.09元,下降38.08%。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归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经费相应划转减少了支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2019年无立项依据将保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列入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机构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归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资金相应划转减少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49,592.1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87%。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952383.37元,增长11.91%,主要是2019年无项目立项依据将保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列入了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2,2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44240.46元,下降94.3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局无项目立项依据没有预算项目资金;二是机构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归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资金相应划转减少了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7,516.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15551.25元,下降52.1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归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经费相应划转减少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2,07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0,04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95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农林水相关的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7,44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647.58元,完成预算的2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07.58元,完成预算的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740.00元,完成预算的32.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减少;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0,875.71元,下降6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37.71元,下降5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0,038.00元,下降66.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大部分公务接待均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同时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因此接待费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07.58元,占6.32%;公务接待费支出146,740.00元,占93.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07.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07.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机要通信、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7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6,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为争取省、州的支持积极反映我县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产生的接待费;各乡镇人员到我局汇报工作、报送材料、PPP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洽谈业务所发生的食宿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9,777.48元,与上年1645835.03元对比增加1553942.45元,增长94.42%, 主要是2019年我单位没有项目立项依据而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从而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机构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974,433.18元,其中,流动资产1,356,771.12元,固定资产2,617,662.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22,580.7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12,310.44元,固定资产减少4,210,270.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589平方米,账面原值529,754.6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9,913.3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是我局现有编制41名,其中行政人员30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人(根据石室字〔2019〕21号机构改革新增事业编制2人)。 

  二是机构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划转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资金相应划转,我单位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三是对各部门、各乡镇及村委会的补助支出2629500.00元,撑大了本部门的人均支出及总支出。 

  四是人员超编情况说明:根据2011年“三定”机构改革(石政办发〔2011〕172号)及石机编〔2011〕24号文件规定,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等事业编制25名,而上述人员继续在财政局上班。收回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36名,所以造成有人无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111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008210519124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