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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11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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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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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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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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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是隶属于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本乡镇教育发展,提升本乡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任务;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3、抓实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创建平安校园;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5、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活动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一定成效;6、学校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保障了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是专技人员53人、工勤人员(在职在编合同工)2人和学校食堂后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11,234.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1,963.33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271.00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对比减少2,826,589.65元,减少比率为21.19%,主要原因:一是生源和在职人数减少,相关经费拨款数随之减少;二是学生人数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因补助范围的变动等都导致了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51,718.46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8,994.46元,占总支出的88.96%;项目支出1,242,724.00元,占总支出的11.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90,468.42元,减少比率为18.12%,主要原因:一是生源和在职人数减少,相关经费支出数随之减少;二是学生人数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因补助范围的变动、乡村少年宫经费减少等都导致了项目资金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08,994.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9,616.59元,减少比率为15.24%,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2,72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0,851.83元,减少比率为35.7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数减少;二是在校学生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范围变动,致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教发〔2018〕116号2018年第二批学前校舍维修改造及购买设备图书资金205000元;2、红财教发〔2018〕145号2019年第一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中央资金7,050.00元;3、石财教〔2019〕35号2019年秋季学前补助资金10,050.00元;4、石财教〔2019〕46号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55,000.00元;5、红财教发〔2018〕150号2019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80,584.00元;6、石财预字〔2018〕1号工程前期费用7,000.00元;7、红财综发〔2018〕24号2018年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48,040.00元;8、红财综发〔2019〕27号2019年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2,956.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0%。与上年对比减少2,686,132.43元,减少比率为19.64%,主要原因:一是生源和在职人数减少,相关经费支出数随之减少;二是学生人数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因补助范围的变动、乡村少年宫经费减少等都导致了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839,50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1%。主要用于支出(1)2050201款学前教育441,927.16元(其中:新寨、大田亩学前建设资金205,000.00元、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17,100.00元和各幼儿园办公费、电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日常开支219,827.16元);(2)2050202款9,385,204.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30,770.99元、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813,844.85元、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355,000.00元、营养餐支出480,584.00元和婴幼儿补贴6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05.00元);(3)2050299款食堂后勤人员工资支出69,2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5,73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6,35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756.00元);(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3,183.84元;(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6,191.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7,71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7,716.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47.23元,完成预算的3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47.23元,完成预算的6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减少陪餐人员,控制用餐标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18年减少13,283.73元,下降4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596.73元,下降3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87.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我校校车使用年限较长,使用次数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47.2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47.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47.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7,280,257.51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230.02元,固定资产2,407,663.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66,363.83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6,718.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6,971.86元,固定资产减少349,747.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998.23平方米,账面原值494,016.0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69项,账面原值394,700.7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9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
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