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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11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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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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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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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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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积极办好本镇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镇小学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2)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组织开展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收入合计26,440,914.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84,084.98元,占总收入的95.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6,829.72元,占总收入的4.3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了3,931,503.06元了,同比下降12.94%,主要原因是2018年2050199款项是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2019年无该项经费;2080502款项中,2019年退休人员工资划归社保发放,所以相应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支出合计28,551,829.37元。其中:基本支出24,120,045.37元,占总支出的84.48%;项目支出4,431,784.00元,占总支出的15.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22,787.97元,同比下降9.29%,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2050199款项是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2019年无该项经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019年暂未支出;2080502款项中,2019年退休人员工资划归社保发放,所以相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20,045.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90,524.97元,同比下降6.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校新招录2人,调入1人,调出6人,辞职1人,死亡1人,同比减少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018年涉及补发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高绩效工资和收到并发放2018年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金,2019年无此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7%。人均日常支出为15,464.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1,78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32,263.00元,同比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大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本年新增工程较少,工程款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1、红财教〔2018〕116号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84,000.00元;2、红财教发〔2018〕145号学前教育困难资助金64,950.00元;3、石财预字〔2019〕第240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316,225.00元;4、红财教发〔2018〕80号中小学幼儿园抗震防灾加固改造C级危房资金480,000.00元;5、红财教发〔2018〕73号石岩头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资金260,000.00元;6、红财教发〔2018〕75号他乌德小学厕所中央级资金130,000.00元;7、红财教发〔2018〕75号旧沙小学厕所中央级资金110,000.00元;8、石财预字〔2019〕第240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28,640.00元;9、红财教发〔2018〕150号营养餐资金1,053,344.00元;10、石财教〔2019〕46号寄宿学生生活补助832,250.00元;11、红财教发〔2018〕124号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款补助21,175.00元;12、红财预〔2019〕1号石屏县龙武镇新区幼儿园附属工程款润雨工程款900,000.00元;13、石财预字〔2019〕第207号孤儿资助金21,200.00元;14、红财综发〔2018〕24号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14,33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75,005.41元,同比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校新招录2人,调入1人,调出6人,辞职1人,死亡1人,同比减少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018年涉及补发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高绩效工资和收到并发放2018年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金,2019年无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4,718,59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4%。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学生补助和学校运转日常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8,6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7,1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2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50.11元,完成预算的4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83.11元,完成预算的6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67.00元,完成预算的9.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秉承厉行节约原则,将“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在预算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851.85元,下降2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48.85元,下降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03.00元,下降72.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校秉承厉行节约原则,严控支出,使“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83.11元,占90.71%;公务接待费支出3,267.00元,占9.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83.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883.1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接待上级各部门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29,083,422.91元,其中,流动资产1,720,206.65元,固定资产15,698,331.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316,209.82元,无形资产348,67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85,131.7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10,656.49元,固定资产减少8,956,815.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882,520.00元,无形资产增加99,82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50平方米,账面原值170,660.6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8,296.5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1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9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