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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11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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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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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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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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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推进质量工程,着力培养有特色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立校之基。我们要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作为校、院的“一把手”工程,时刻关注和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好规模与质量、教学与科研、创新机制与从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从质量观念、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建设投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继续推进学科建设工程,努力实现学科建设上层次
学科建设是学校发展中具有战略地位的基础建设,是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一。要从长远和全局出发,从当前入手,切实抓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要按照“整体规划、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全面提高”的原则,推进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人才和资源建设上的聚集作用,在学位点建设和专业建设上的支撑作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上的基础作用。
3. 继续推进产学研合作,全力推动科研工作上水平
要以各类纵向课题尤其是国家级课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科研工作层次和水平。抓好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研究攻关、专利申请、成果报奖和成果转化等环节,依托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力量,组织、孵育新的重大课题,加大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力度,力争使高层次科研项目和奖项保持增长,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上取得新的突破,加速提升科研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运行机制,完善激励政策、管理办法和分配制度,形成良好的科研环境。
4.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人才是学校发展的根本。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是学校上质量上水平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机制上不断优化、从政策上适当倾斜、从经费上加大投入,为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稳定创造良好的制度、机制和政策环境。
5.积极推动管理创新,不断优化学校管理体制
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是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面对学校办学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和新要求,必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机制。
6.科学推进办学基础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要继续按照高起点规划、建精品工程、高效率运转的原则,搞好规划设计,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建设功能齐全、数字化、园林化、有特色的现代大学新校区。
7.全面开展和谐学校建设,致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和谐学校建设是高校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当前加强和谐学校建设就是要立足学校实际,以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弘扬校园文化,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学校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1人),其他人员19人,主要是后勤人员1人(高级工1人);,享受遗属补贴18人。
离退休人员2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3,751,88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51,527.84元,占总收入的98.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356.50元,占总收入的1.3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4,938, 185. 71元,减少了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5,152,151. 75元,减少了8.85%,主要原因分析政拨款力度减少,人员调出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5,301,157.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04,493.83元,减少10.52%。其中:基本支出47,801,886.53元,占总支出的86.44%;项目支出7,499,270.90元,占总支出的1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652,972.98元,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8,303,871.28元,减少14.83%。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650,898.30元,增加28.40%。主要原因分析为日常办公支出减少,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01,886.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03,871.28元,减少14.8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教师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日常办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9,270.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0,898.30元,增加28.40%,主要原因分析学校基建项目增加,购买办公设备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20,79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对比减少7,414,174.01元,减少12.01%,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8,022,14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0,80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7,84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37,849.1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34.18元,完成预算的10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834.18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150.89元,下降6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9.11元,增长1.90%;公务接待费支出伟0.00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34.1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34.1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34.1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47,063,737.00元,其中,流动资产2,861,682.76元,固定资产37,206,294.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715,600.00元,无形资产280,16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2,467.56元,其中;流动资产加减少1,027,495.76元,固定资产增加281,497.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减少1,556,469.65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68平方米,账面原值22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33项,账面原值978,658. 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0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4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05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