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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134-32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0-0317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000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 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 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 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 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 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 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 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 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 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 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 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 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 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抓运行分析,推进经济稳步发展 

2019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9%。其中:一产增加值完成26.59亿元,增长6.2%;二产增加值完成43.61亿元,增长10.7%;三产增加值完成46.57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为22.8∶37.3∶39.9,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业发展步伐稳健。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达49.8亿元,同比增长6%,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 72亿元,同比增长13%。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全年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9.14亿元,增长9.2%。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63亿元,增长10%。消费市场繁荣稳定。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2亿元,增长11.2%。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亿元,增长5.5%;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7亿元,增长3.2%。全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33.32亿元,比年初增加9.9636亿元,增长8.08%;各项贷款余额55.81亿元,比年初增加7.1828亿元,增长14.77%。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4447元,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801元,增长10.0%。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全年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48.1亿元,增长15.36%。招商引资稳步推进。实施招商引资项目91个,引进到位资金62.12亿元,增长9.87%。 

2. 美丽石屏建设成效显著 

组建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美丽石屏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美丽县城、美丽湖泊、美丽乡村”指挥部,全面推进美丽石屏建设工作。共建干净宜居的美丽县城。借助云南唯一“状元故里”独特历史印记,突出石屏“湖城一体、产城融合”发展定位,围绕“文韵古城、美丽湖泊、豆腐小镇”三个重点,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管理精细、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古韵新城。聚焦干净、宜居、特色和城市建设“短板”,谋划建设项目23个,计划投资 22.24亿元。投入资金7亿元,完成收费站扩建、城市公厕、主干道绿化、道路提升改造等一批重大项目,稳步推进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县城停车场、城市公园、屏阳路三标、县城景观亮化等14个项目。以绣花功夫推进古城 19 条街巷修复、古建筑保护修缮、主题街区建设,在古城建筑内植入新兴业态激发古城活力,着力打造“小而精、真而美”原汁原味真古城。石屏美丽县城有望列入全省第一批奖补名单。恢复水清岸绿的美丽湖泊。始终紧扣“固本清源、绿色发展”目标,全力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坚决打好异龙湖保护治理整体决胜战。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完成《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次修订,《异龙湖流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2018—2035年)》完成初步成果编制,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展示馆开馆运行。统筹“山水林田湖村路”生命共同体推进美丽湖泊建设,全面关停取缔分散在园区外的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和沿湖餐饮鱼庄,落实环湖畜禽禁养限养措施,实施21个龙潭水源地保护、南岸1800亩临水杨梅树休耕、8000亩湿地精细化管理。开展沿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实施异龙湖入湖河道“清四乱”整治,实施18个环湖节点改造和沿湖一线51个村庄养殖污染整治项目,打捞水生植物残体2000亩。打造生态和谐的美丽乡村。结合《石屏县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1+14”政策体系,扎实推进郑营、阿希者、大平地、小高田、水尾等特色示范村建设,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加速。突出“两污治理”、推进“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年”行动,新建或改造农村卫生户厕9414座,垃圾处理逐步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模式。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25.0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6.99%。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管,黄草坝水库、大坝水库“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区划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完成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全年营造林3.36万亩,保护森林255.4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67% 

3. 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2019纳入州级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43项,总投资14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17亿元,完成投资64.25亿元。建成异龙湖补水工程、异龙湖入湖河道治理、石屏二中改扩建、年加工6000吨猪肉制品及营养早餐配制加工生产线、年产3000吨高原特色蔬菜加工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等10个重大项目,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稳步推进一天庙水库、小箐水库、2018年城镇棚户区建设、石屏豆腐创意园、碧桂园房地产等8个在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大练庄水库至赤瑞湖连通工程、异龙湖环湖公路(仁寿村至龙井鱼庄段)、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和源二区、黎明新座房地产项目。抓好重大项目谋划。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建立接替有序、滚动发展的项目库。石屏大型灌区、马鞍山水库、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列入省级“四个一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规模185亿元;新谋划储备“补短板、增动力”项目47个,投资总规模547.5亿元;梳理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68个,计划总投资78.96亿元;申报2019年两批专债项目9个,申请专债6.81亿元;申报2020年专债项目26个,总投资57.3亿元,申请专债22.74亿元。抓好“十四五”工作研究。及时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部署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对我县“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提前谋划,衔接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开展“十四五”金点子项目谋划工作,谋划项目806个,总投资达1814亿元。 

4. 粮食物资储备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安排布置,紧扣时间节点,按企业自查、交叉检查、州级普查、省级抽检查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投资330万元,在教场坝粮点新建仓库1009平方米,储粮条件不断改善。2019年收购粮食34813吨,同比增加16.4%。,2019年销售粮食35224吨,同比增加21.3%。全县库存粮食为9310吨,其中:国有企业库存粮食为7375吨,占库存总量的79%。库存油脂为91吨,其中:国有企业库存脂为28吨,占库存总量的30.7%。做好粮油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邀请专家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同时,结合粮食行业防汛抗灾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机构改革后,物资储备职能划转县发改局,我局明确专人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按照州级要求,完成猪肉储备工作。 

5. 价格工作情况 

持续监测重要建材、农场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定期分析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和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和价格形势,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价格走势,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2019年,价格认证中心受理案件95件,认定金额600.1万元。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2019年对全县2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了年度收费统计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对文化公园停车场收费进行座谈会听证,批准其收费标准。继续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制定价格的相应程序对石屏县高冲水库、石屏县自来水公司、石屏县污水处理厂的营运状况进行了成本监审。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开展所辖景区门票价格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整顿,我县所辖景区门票价格从未发生乱涨价乱收费现象,做到了多年无投诉,无违规情况发生。 

6. 能源建设工作 

2019年年初机构改革后,我县能源企业监管职责划入县发改局,今年以来,开展煤矿安全检查32矿次、下达执法文书、巡查记录等共32份、查出隐患135条,已整改134条;组织开展风电、水电站企业安全检查共5次,下达巡查记录5份,提出监管建议21条;2019年,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普古模煤矿达安全质量标准化省二级标;目前普古模煤矿正在开展整合隔冲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建设项目相关手续,老旭甸煤矿与云南玉溪良鑫工贸有限公司达成整合协议,正在开展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前期工作。 

7. 继续推进滇中引水工作 

2019年石屏县滇中引水征地工作主要分为测量放线、埋桩定界、面积细化到户三步骤实施,总共涉及十个片区征地。目前完成设计放线的用地,已经全部完成测量放线、埋桩定界、面积细化到户。截至目前我县征交地的面积为:总面积1551.96亩,其中龙朋镇移交的征地面积为1303.28亩,哨冲镇移交的征地面积为248.68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26,19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3,344.10元,占总收入的70.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32,850.00元,占总收入的29.59%。2018年度收入90,981,191.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54,997.88元,下降87.99%。。实际收入比预算收入大的主要原因:年初项目收入预算为0元,实际项目收入5,352,69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914,240.54元。其中:基本支出5,421,132.54元,占总支出的41.98%;项目支出7,493,108.00元,占总支出的58.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50,637,292.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723,052.00,下降74.50%。财政拨款结转89,814.34元,比上年数22,000,000.00元,减少21,910,185.66,下降99.59%,主要原因:上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比2019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1,132.54元。2018年支出6,917,873.24,与上年对比减少21.64%,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和调出本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3,108.00元。2018年项目支出43,719,419.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86%,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支出减少,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560,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折旧奖励和折旧工作支出2,161,000.00元,滇中引水项目工程532,218.00元,“美丽县城”前期工作支出291,740.00元,湿地保护费支出1,0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200,000.00元,冻猪肉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经费支出1,248,150.00元,合计项目支出7,493,10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3,529.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1%。2018年支出19,039,417.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3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81,08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7%。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57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5,38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行政、事业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5%。主要用于:湿地保护费支出1,00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0,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4,48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支出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357.66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38.66元,完成预算的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19.00元,完成预算的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按照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0447.02元,增长94.26%,主要原因:2019年“三公”经费增加是因机构职能增加,省州督查、检查人数和下乡次数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决算增加4148.02元,增长48.85%;主要原因:因下乡检查煤矿和检查项目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增多;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增加36299元,增长105.46%,主要原因:2019年省州督查、检查项目工作、会议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38.66元,占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70,719.00元,占84.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38.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38.6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改局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7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7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改局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各乡镇业务来往人员、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会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404.00元,2018年支出258,92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增加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只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24,478,040.68元,其中,流动资产24,309,167.92元,固定资产168,872.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00,487.9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024,586.66元,固定资产减少1,075,901.2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9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通过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实,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推进项目工程进度,按照“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相关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成果展示,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成后,强化项目后期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后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部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拨款给项目单位的项目经费及各乡镇村委会相关工作经费,从(其他商品服务中支出),因此30299支出过大。主要是:转拨异龙,宝秀,新城,哨冲,龙武,龙朋,大桥易地搬迁拆旧经费2161000元,拨县粮食购销公司仓库建设1500000元,拨牛街扶贫及各种费用196136元,拨哨冲林下中药种植200000元,牛街扶贫80000元,宝秀建设公司场地平整费20000元,拨住建局管网建设500000元,及滇中引水工程各种工作经费共计10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等。 

四、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变化情况。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111 



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202008241030401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