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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15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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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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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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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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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做好用地保障。完成滇中饮水工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件组件上报,面积25.01公顷。全县完成土地供应132宗,面积719.64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124宗,面积144.28亩,土地出让金6317.1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的59宗、面积3.49亩,土地出让金104.15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地8宗,面积575.36亩。完成石屏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2、严管矿产资源开发。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国家和省的产业准入条件、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等规定,矿山布局不断优化,矿业权管理规范加强。截至目前,全县持有采矿证的矿山46家,持有探矿证的矿山35家。
3、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依规划管地用地、管矿用矿。
4、地质灾害防治稳步加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对全县10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排查、群测群防,聘请云南省有色地质局308队开展地质情况调查排查,对灾害险情提前预警预报,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协调联合县气象局实行气象灾害预警,年内未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着力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项目2个,“异龙镇马鞍山、磨合井、车家城等3个村泥石流治理项目”和“大桥乡石头寨泥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已完工,项目投资1200万元。
5、不动产登记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逐步推进,县城区完成土地登记数据整合5205宗,房屋登记数据整合17015宗,数据整合成果经州省审核同意并上报自然资源部。今年以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95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559本。
6、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加强推进。一是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二是开展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三是开展2016—2018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执法巡查。强化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处置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今年来,巡查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72起,其中立案查处25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29,411,34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20,501.15元,占总收入的97.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0,848.27元,占总收入的2.35%。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4,125.81元,减少28.12%,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39,432,057.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2,158.73元,占总支出的28.08%;项目支出28,359,899.20元,占总支出的71.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47,424.12元,增加17.76%,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加快。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72,158.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9,859.69元,减少9.48%,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3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59,899.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07,283.81元,增加33.44%,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加快。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1,723,550.00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3,223,149.20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经费338,100.00元,国土整治经费130,000,000.00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经费75,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25,191.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3%。与上年对比增加14,669,236.06元,增加67.1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资、专项工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奖励绩效。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29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25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845,25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综合考核奖、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费等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6,85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47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715.00元,完成预算的2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560.00元,完成预算的1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55.00元,完成预算的9.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573.60元,下降1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22.60元,下降1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51.00元,下降30.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60.00元,占67.69%;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5.00元,占32.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56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棚房”清理,违建别墅清理、矿山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169.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6114.07元,增加47.96%,主要原因是2019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47,914,051.23元,其中,流动资产47,138,537.95元,固定资产775,51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87,536.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902,017.55元,固定资产减少2,285,518.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1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1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17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重构性改革,2019年新组建了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三、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