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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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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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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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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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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000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抓住监管薄弱环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2、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管能力;3、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4、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保障质量安全;5、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6、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7、深入推进品牌建设,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财政全供养 80人,财政
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82,99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54,468.42元,占总收入的97.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8,530.50元,占总收入的2.77%。与上年度收入合计16253840.61元相比减少770841.69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043959.84元相比减少989491.42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与上年度其他收入209880.77元相比增加218649.73元,原因是本级横向拨款增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148,682.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4,601.54元,占总支出的91.55%;项目支出1,364,080.71元,占总支出的8.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19296045.17元相比减少3147362.92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与上年度基本支出16890133.4元相比减少2105531.86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与上年度项目支出2405911.77元相比减少1041831.06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84,601.54元。与上年16890133.4元对比减少2105531.86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
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0%。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9105.92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701.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4,080.71元。与上年度项目支出2405911.77元相比减少1041831.06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明细包括: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7163.51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18]110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42180元;(2)根据石财预字[2018]111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98690元;(3)根据石财预字[2018]169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31290元;(4)根据石财预字[2019]216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5003.51元。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57000元。根据红财行发[2019]39号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57000元。3、市场监管执法支出40000元。根据红财行发[2019]27号下达2019年市场监管执法中央专项资金支出40000元。4、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89917.2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18]78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32056.73元;(2)根据红财社[2018]147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第三批支出92635.47元;(3)根据红财行发[2019]16号下达2019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支出6000元;(4)根据红财行发[2019]44号下达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35200元;(5)根据石财预字[2019]178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7200元;(6)根据石财预字[2015]第34号核拨建设巷5号铺面征收补偿款支出789132元;(7)根据石个字[2019]1号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补助分会建房款支出12769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4,494.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4%。与上年18091446.82元对比减少2936952.69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52,14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11467194.56元;用于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商品质量检测等业务方面的支出177163.51元;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57000元;用于部门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40000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637697.2元;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173092.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6,82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20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2512元、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098245.96元、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103870.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6,71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8,80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495.08元,完成预算的2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012.08元,完成预算的2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83.00元,完成预算的1.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三公经费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33,173.32元,下降8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1,903.32元,下降90.33%,主要原因是去年增加特种用车1辆,上年作支出,今年没有采购车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270.00元,下降78.66%,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增加特种用车1辆,上年作支出,省食药局统一采购了1辆快速检测车1064000元(包含565330元的车载设备),今年没有采购车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与去年15辆对比减少2辆,变动原因是根据县车改办的通知拍卖了公务用车2辆,核销资产金额148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12.08元,占93.29%;公务接待费支出8,483.00元,占6.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12.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012.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省级、州级各项检查工作的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69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764.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341.7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今年收到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4,382,194.70元,其中,流动资产1,171,955.05元,固定资产8,473,50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36,723.70元,无形资产6.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95,237.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2,796.34元,固定资产减少6,983,53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005,2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4,110.85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8项,账面原值9437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元;出租房屋785.2平方米,账面原值1694500.6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408.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3,0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0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8,0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初资产14476404.76元构成:流动资产1684751.39元;固定资产原值15457040.09元,补提折旧6402795.27元,净值9054244.82元;在建工程3733285.7元;无形资产4122.85元(净值),原值为7606元,已累计摊销3483.15元。
本年末资产14382194.7元构成:流动资产1171955.05元;固定资产原值14447379.09元,累计折旧5973869.14元,净值8473509.95元;在建工程资产4736723.7元;无形资产6元(净值),原值为6元,已累计摊销0元。固定资产变动原因是:固定资产本年增加82130元,主要是购买8台办公电脑48480元,购买打印机复印机各1台金额11600元,接受县个私协会捐赠打印机复印机各1台金额6400元,接受县个私协会捐赠家具1套15650元;本年减少1091791元,主要是根据石政复[2019]43号文件报废处置资产一批,报废资产金额943791元,根据县车改办的通知拍卖公务用车2辆,核销资产金额148000元。根据石政复[2019]43号文件核销无形资产4116.85元(净值),原值为7600元,已累计摊销3483.15元,补记土地金额6元,年末无形资产为6元(净值)。
负债382974.01 元构成:应缴财政款30624.51元,包含:2019年12月收取的罚款30025元(于2020年1月13日已上缴县财政局), 2019年4季度的银行利息收入为599.51元(于2020年1月9日已上缴县税务局);暂存“小个专”党委工作经费259747元;暂存 2019年12月财政统发工资扣的个人所得税5577.5元,该项费用于2020年1月2日已上缴县税务局;暂存城区分局和龙朋所业务用房保修押金87025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我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