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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2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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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0-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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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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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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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000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与局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
2.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规范业务管理制度,提升为老百姓办事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高校见习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308,469.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7,877.52元,占总收入的48.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30,591.98元,占总收入的51.19%。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进行上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283,232.83元。其中:基本支出9,222,624.48元,占总支出的50.44%;项目支出9,060,608.35元,占总支出的49.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进行上年数据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22,624.48元。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进行上年数据对比。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0,608.35元。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进行上年数据对比。
2019年本单位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对城乡低保、重残、特困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救助支出2213164.69元;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4214400元;3、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兜底保障支出2535470元;4、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支出97,573.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2,151.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66%。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进行上年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81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818.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36,12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137,617.38元、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300,000.00元、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300,000.00元、财政托管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300,000.00元、城乡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支出2,700,0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县级财政补助支出2,295,840.00元、工资支出2,229,7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930.64元、购买固定资产支出66,580.00元、工伤保险费支出4,228.74元、生育保险费支出9,563.92元、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97,573.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20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在职30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73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38.00元。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数据,无法进行预决算数据对比。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73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38.00元。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无上年决算数据,无法进行与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73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乡镇社保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医保业务经办人员及单位领导会议及培训2批次,33人次,接待费支出1,010.00元;接待州医疗保障局调研及检查医保工作7批次,106人次,接待费支出5,728.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510.64元,本单位是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增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进行上年数据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22,533.00元、宣传材料印刷费17,568.00元、法律咨询费5,000.00元、邮电费36,560.00元、差旅费13,620.00元、维修维护费21,282.00元、公务接待费5,909.00元、劳务费25,240.00元、工会费14,642.64元、支付扶贫下乡驻村人员工作经费20,000.00元、公务员交通费补贴195,300.00元、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2,276.00元、购买固定资产66,580.00元、专用材料费1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148,493.44元,其中,流动资产5,048,076.92元,固定资产100,416.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48,493.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48,076.92元,固定资产增加100,416.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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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新成立,4月人社局正式移交后产生财务活动,2019年会计期间为4月-12月。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会计期间,是指在会计工作中,为核算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情况所规定的起讫期间。会计期间主要是确定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也是财政年度、预算年度。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111
附件【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40440145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