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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6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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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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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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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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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376601000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豆制品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城东鲜豆腐加工区项目。
(2)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3)制定并组织实施工商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工商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6)负责工业、商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商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商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7)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8)负责组织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煤炭矿井整顿关闭、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协调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9)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力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指导工商企业的体制改革,贯彻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14)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承担对内外贸易企业生产经营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依法对加油站等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管理、监督、检查。
(15)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工业经济工作
1.继续实施领导挂钩帮扶规上工业发展制度
根据省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领导十分重视工业经济发展,实行县领导分别挂钩联系帮扶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制度。做到了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查找存在问题,“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方案,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县委书记挂钩石屏精晶豆制品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和老牛塘片区基础工作建设取得了较快进度,县长副县长组织部长等领导帮扶天恒公司、东糖公司、金池公司、热水塘铅矿等企业,切实为企业出谋划策,赢得了企业的好评,帮扶工业企业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抓好纳规升规摸底调查工作
认真总结了去年纳规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早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走访了石屏县跃达门窗厂、石屏县龙朋镇宇泰龙石材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锦辉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企业,跟踪服务幸福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石屏县盛翔工贸有限公司脱水蔬菜建设项目、石屏县静辉缘商贸有限公司石屏煎鱼等项目,为完成2018年度纳规计划打下了基础。
3.抓好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
努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强化金融服务。认真贯彻省州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主要抓了小微企业贷款推荐,2017年未完成贴息贷款的审批,银企对接等工作。2018年重点向银行推荐了石屏县兴兴生物产业有限公司、盛翔工贸有限公司、帅虹豆制品厂、润龙果蔬有限公司、县医院公司等企业,其中石屏县兴兴生物产业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银行已有了贷款支持意向,石屏县静辉缘商贸有限公司已成功获得了县信用社300万元的贷款支持。
(四)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
认真贯彻省州县工业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政策及时宣传到位,主动为企业解读,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土地、税务、环保、农村纠纷等问题,帮助企业进行市场推广。申报了帅虹豆制品有限公司、花腰豆制品工贸有限公司“专精特新”认定,申报了盛翔工贸有限公司省级技术改造扶持。
(二)商务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情况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商品流通市场供应开展调查分析,努力确保市场商品供应充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2、外贸企业运转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帮助协调资金,申报贴息,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认真执行省、州相关政策,对符合省州奖励条件的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州奖励。由于工作扎实到位,我县提前5个月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蔬菜出口创汇任务。
3、加油站、安全检查工作。半年来,加强对19个加油站的经营状况,安全保障的执法,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企业改革工作
继续做好跟踪问效工作,根据省、州深化国企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对已改制企业进行回访调查和跟踪问效。对企改后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跟踪调查,特别是职工反映较多的问题,督促新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制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扶持已改制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确保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
(四)信息化产业工作
继续积极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通信覆盖,不断满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的通信需要。2018年计划新建基站31座,涉及投资837万,截至6月25日止,已完工2个,完成投资54万(新建站点进度较慢原因:1、运营商正式订单签订影响;2、部分站点物业协调困难:石屏县森林公安局、石屏县社保局、石屏县许家营村、石屏县天逸酒店灯杆等)。2018年计划改造共享基站90个,涉及投资198万,截至6月25日止,已完工78个,涉及投资171万。
(五)煤炭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多次对全县煤矿安全和煤炭行业发展进行研究部署,根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解决推进煤矿转型升级、关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县单独保留煤矿矿井4对,煤炭企业一户,保留矿井单井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每年。二是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初召开了全县煤矿工作会议,与各煤矿矿长签订了煤矿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在各煤矿企业积极开展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推动煤矿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煤矿安全。加大对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六)豆制品产业工作
1.实施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
鼓励和引导豆制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发展深加工、开发新产品。近几年来,石屏县北门达和园豆制品有限公司、石屏尚古堂豆制品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帅红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附加值的腐竹、豆腐皮、腐丝,休闲食品(咀元素)等产品已进入深圳沃尔玛超市山姆会员店销售,年销售额达3000余万元,销量不断扩大。
2.政府与院校合作,助推产业发展
2017年以来,石屏县人民政府与云南大学达成合作方案,在提升石屏豆腐文化产业园区规划、石屏地下“酸水”和石屏豆腐营养成分分析、豆腐废水处理、新产品研发和产业链延伸、云大学校食堂采购石屏豆腐、环境治理工程、节能减排等方面对提供帮助,助推石屏豆腐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由省招商局出资帮助我县,委托云南日报社拍摄的“石屏豆腐”宣传片的制作已接近尾声。利用中小企业服务券在红河学院开展了石屏豆腐促销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石屏豆腐的知名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开展豆制品产业污染整治行动
一是再次对豆制品企业(作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二是宣传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发放《石屏豆腐产业专项整治告知书》300余份,三是开展入园意向的摸底调查工作,对豆制品加工户入园意向进行签字。四是对污水未截入管网的14户企业(作坊)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措施将生产污水截入就近污水管网,不能截入污水管网的要求停产整顿。期间我局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督促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整改落实。
2018年10月30日前,12户企业停止使用煤炭,改用生物质颗粒、生物柴油、电供热,部分企业完成改造并投产。
2018年10月30日止,园区外的绝大多数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自觉停产。为防止违规生产,11月1日、2日,整治工作组组织供电部门对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分别采取断开动力电措施,园区外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全部关停完毕。
(七)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考核指标,对5000吨标煤以上规上企业能耗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将《石屏县工信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指标指导性拟控任务的通知》下发到各重点用企业,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二是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真抓实干,认真做好节能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符合节能项目的企业,及时组织企业申报;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节能工作培训;
四是加大节能工作监察力度,把水泥行业提到节能监察的议事日程;五是积极开展“地条钢”、煤炭、钢铁以及建材行业摸底排查工作,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对辖区内“地条钢”以及煤炭、钢铁全行业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坚决杜绝隐患,不留任何死角。六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淘汰落后产能成果。七是抓好燃煤锅炉的改造,指导企业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选择合适的改造形式。八是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开展了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与“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为主题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167号),设机构1个即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169,03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6,100.59元,占总收入的97.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2,929.9元,占总收入的2.48%。与上年对比增加27.17%,主要原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249,786.34元。其中:基本支出7,871,801.88元,占总支出的95.42%;项目支出377,984.46元,占总支出的4.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减少16.25%,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项目经费因下达时间较晚,在2016年没有形成实际支出,结转到2017年支出,2017年豆制品园区分出单设,所以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1,801.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984.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项目经费因下达时间较晚,在2016年没有形成实际支出,结转到2017年支出,2017年豆制品园区分出单设,所以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节能降耗项目经费支付石屏县异龙水泥厂留守人员工资等250000元;
(2)2018年省级外贸公共项目和省级内贸公共项目资金支付坝心大龙井鱼庄、坝心鱼庄、云梯酒店、湖光园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坝心孙家乐鱼庄各25000元培训餐饮龙头企业资金。
(3)整顿关闭小煤矿补助奖励项目经费支付机关电费、水费、电话费等2984.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5,74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与上年对比减少15.13%,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项目经费因下达时间较晚,在2016年没有形成实际支出,结转到2017年支出,2017年豆制品园区分出单设,所以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4,00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6,14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5%。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070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6%。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1903737.6元,离退休人员健重阳节慰问金33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207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35992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支付下属企业代管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1384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6,50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支付石屏县异龙水泥厂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60,44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等。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8,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支付异龙百货经营部、恒誉包装厂、老蒙自酒家、坝心农贸市场等企业市场监测工作经费。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64.68元,完成预算的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74.68元,完成预算的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90元,完成预算的4.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规定,厉行节约,大量压缩经费开支,所以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2,964.66元,下降8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113.32元,下降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851.34元,下降8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降低;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并降低接待标准,所以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4.68元,占49.94%;公务接待费支出6,090元,占5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4.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74.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加油站安全检查、豆制品加工企业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加油站安全检查、豆制品加工企业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378.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40.87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资产总额12,241,129.29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7,571.25元,固定资产1,923,558.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4,314.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7,657.33元,固定资产减少526,65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68,487.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97,0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账面原值61,84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8,712.6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节能减排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工业转型升级、工业项目前期费、纳规升规奖励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376601111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