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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64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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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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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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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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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治、控制;负责农药、农用药械管理、农作物保护知识及农药技术培训;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栽培和生物防治技术运用,发展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负责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在县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设立检测点5个,开展定点调查76批次,大田普查131批次,向农业部、省、州上报重大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42期次。印发《植保情报》9期,450余份。印发各类技术资料83200余份,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指导了全县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2、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网上填报系统工作。全县设十个监测点,监测结球甘蓝、萝卜、黄瓜、西葫芦、番茄、辣椒、韭菜七个大宗蔬菜品种。监测地点设在异龙、坝心、宝秀、新城、龙朋、龙武、哨冲七个乡镇,每个监测点品种面积50至200亩。监测内容为旬度地头批发价格调查表、当月生产情况调查表、蔬菜生育期等。全年上报地头批发价格调查表36期,月生产情况条查表12期,年度面积和产量调查表2期,设施农业蔬菜调查表1期,共计上报各类报表51期次。
3、农残检測工作。1-10月来我站利用快速检测法(酶抑制法)共做农残检测10期次, 样品1040个,其中超标有23个< 豇豆. 辣椒等>,超标率2.2%,合格率达97.8%,为我县更好地整顿农药及蔬菜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4、病虫害发生及防控情况。开展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全年开展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41万亩,统防统治33万亩。
5、植物检疫工作。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活动形式以街天咨询及会议培训、田间宣传为主,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发放生物农药300份,现场咨询350人次,开展培训2场次,培训相关人员74人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6条, 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全年开展水稻、玉米种子及杨梅、柑橘苗产地检疫工作,实施产地检疫700亩,对20000多株杨梅、柑橘苗,700亩玉米制种地,20亩水稻制种田开展了产地检疫。全年开出场地检疫证、调运检疫证各1份。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检测站的工作已启动,岗位职责已经明确,人员已经定岗就位,现处于技术练兵阶段,力争在12月份提出“双认证”申请,努力打造农产品安全示范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属于独立核算机构,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04,1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2,155.2元,占总收入的9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2,000元,占总收入的3.9%。与上年度收入合计2091535.08元对比增加了12620.12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72,949.77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922.4元,占总支出的65.23%;项目支出825,027.37元,占总支出的34.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826211.25元对比增加了546738.52元,基本支出增加了297465.53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增加249272.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7,9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7465.5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027.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9272.99元,主要原因是科技转化与推广项目支出增加,防灾救灾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科技与推广支出389352.37元,病虫害控制支出6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206441元,防灾救灾支出16923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4,0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5%。与上年1682641.87元对比增加了271415.23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3,46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7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40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96,44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2,508.29元,完成预算的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8.29元,完成预算的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为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079.7元,下降6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79.7元,下降61.9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站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8.29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8.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8.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作物病虫害调查、指导病虫害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4,851,417.85元,其中,流动资产1,074,655.62元,固定资产555,5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21,248.2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3,22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了268,975.7元,固定资产增加了5,7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增加了266441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项目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027.37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支出389352.37元;病虫害控制支出6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06441元;防灾救灾支出169234元。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执行中的病虫害控制,科技转化与推广中,执行绿色防控,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减少了残留为害。根据项目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及时防治,根据灾情的发生,及时控制发生面积。节省了经费开支,项目指标完成率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在2018年的项目执行中没有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部门管理明确人员及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项目资金制定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72,949.77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922.4元,占总支出的65.23%;项目支出825,027.37元,占总支出的34.77%;绩效目标是保障基本支出,各项目支出按有关财务要求,会计制度合理、合规支出。支出管理制度健全,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自评过程中开展自查、自评,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期间,参考以往经验做法,做到材料准务翔实,分析评价完整。通过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分析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最终达到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的目的。根据自评结果,改进了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总部门支出结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职责履行良好,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农残检测工作、病虫害发生及防控、植物检疫等各项工作达到年初计划目标。2、履职效益明显,得到了大众的好评,通过对项目实施中推广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施用,农产品残留药害减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明显。3、预算配置科学,在基本支出足额保障,安排了救灾资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资金。“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预算执行有效,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明确项目实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结转结余。5、预算管理规范,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内部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合规,财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对财务支出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完整的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8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