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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74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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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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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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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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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601000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石屏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旅游局成立2017年4月(2017年6月开设账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规划股、行管股,下设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景区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门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监督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石屏县共接待游客总数为308万人次,同比增长14.25%,实现旅游总收入42.97亿元,同比增长36.16%。各项旅游指标增长迅速,旅游拉动作用日趋凸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异龙湖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按照5A级景区建设标准对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环湖自行车赛道、环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异龙湖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综合凸显;启动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工作。编制完成《石屏县自驾旅游线路修建性详规编制》,着力打造较为完备的自驾旅游线路产品;旅游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增设8块旅游道路交通标识牌,在异龙湖西岸湿地新建3A级旅游厕所1座,提升改造旅游厕所A级 8座,新建智慧旅游厕所1座;乡村旅游取得新发展。重点打造郑营村、小高田村、符家营村、许刘营等特色旅游村,积极推进小瑞城村、坝心村等异龙湖沿湖村庄湿地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龙港、符家营、郑营村村史展览馆建成并向游客开放。龙韵养生谷2018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国家森林小镇试点建设单位,成为红河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全力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步伐。确定“一环一轴七区两带”旅游产业布局和“古城韵、湿地缘、花腰情、美食怡”四大旅游产业元素,明晰发展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体系。制定了《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并推进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目前,示范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初评。积极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任务要求,在“游云南”app上开展石屏版块相关内容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强化全县“1+3+N+1”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五统一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旅游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12,21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219.14元,占总收入的93.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000元,占总收入的6.82%。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0.9万元,同比减少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66万元,同比增加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旅游局2017年新成立单位,7月才开设账户发放工资);其他收入减少6万元,同比减少59%,主要原因是无收入来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9,370.13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280.91元,占总支出的87.63%;项目支出220,089.22元,占总支出的1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41.45万元,同比增长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数少(旅游局2017年新成立单位,7月才开设账户发放工资);基本支出增加92.7万元,同比增加147%,主要原因是旅游局2017年新成立单位,7月才开设账户发放工资,2017年基数少。项目支出减少45.3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9,280.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万元,同比增加147%,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数少(旅游局2017年新成立单位,7月才开设账户发放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69%,(主要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工作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089.22元。与上年对比, 项目支出减少4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来源少。
项目为“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全年县财政拨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300000万元,2018年支出220089.22元,结合79910.78元。完成了1个县市名片、2个A级景区(郑营村、焕文公园)、4个非A级景区,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石屏古城、龙韵养生谷、秀山寺)、5个直播点建设和1个智慧旅游厕所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643.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7%。比去年增长36%。增长幅度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数少,旅游局2017年新成立单位,7月才开设账户发放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3,95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5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69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45,40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63,195元,完成预算的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391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04元,完成预算的3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见成效。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999.73元,增长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835.73元,增长18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36元,下降8.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数少,旅游局于2017年4月成立,7月才开设账户。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91元,占51.26%;公务接待费支出30,804元,占4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无因公出国出境事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旅游事业、旅游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0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8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为餐费及酒店住宿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旅游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280.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1904.07元元,增83%。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旅游局为2017年下半年成立单位,上年基数少;二是全域旅游创建、精品自驾旅游线路规划及厕所革命等促使运行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435,349.1元,其中,流动资产248,159.1元,固定资产1,187,1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566.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7,466.45元,固定资产增加1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7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00元(会议室设备配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861元(具体为一部手机游云南慢直播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累计争取到项目1个。
项目为“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全年县财政拨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300000万元,2018年支出220089.22元,结合79910.78元。完成了1个县市名片、2个A级景区(郑营村、焕文公园)、4个非A级景区,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石屏古城、龙韵养生谷、秀山寺)、5个直播点建设和1个智慧旅游厕所任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在“游云南”app上开展石屏版块相关内容建设。完成了4个板块、18个大类,41个子类,238个子项,1445个具体数据填报录入工作。评价上报了3家旅行社、44家酒店、46家餐饮企业和10家零售及2家旅游商品企业,6人通过导游培训考试。成立了石屏县投诉管理指挥中心,涵盖16家县级行政部门和19家企业,配备投诉处置工作人员77人,并对投诉处置PC端、移动端技术和处置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2018年共接到“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件4起,及时转办相关职能部门办结4起,全部反馈满意度为5星。为石屏旅游发展打牵了服务基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制定了项目目标管理办法,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效果达到预期。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达到预期工作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601111
附件【旅游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 (2)201908230517555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