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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82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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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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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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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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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大纲,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为把小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
2.真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小学教学大纲,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上级部门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为初中输送合格的新生。
3.积极开展以普及为主的课外活动训练;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
4.加强美育。通过各学科和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观点。
5.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创造条件改善学校校舍和教学、体育、卫生、生活等方面的设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
任务,取得2018年县级教学质量一等奖。2018年8月获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学校积极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12月被云南省教育厅认定为“云南省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学校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保障了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337,823.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7,823.9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63%,主要原因为职工工资福利的增加和项目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742,18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8,611.05元,占总支出的85.93%;项目支出1,933,575.83元,占总支出的14.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90%,主要原因为职工工资福利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8,611.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5%,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的提高,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3,575.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43%,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教发[2017]150号学前建设资金115000.00元;2、2018年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支出31650.00元;3、红财教发[2017]108号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补助937.00元;4、红财教发[2017]89号信息化建设资金20000.00元;5、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支出615000.00元;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499888.00元;7、(2018)石财预字第183号非税新城小学幼儿园及学生食堂工程款9362.83元;8、红财教发[2018]80号加固改造C级危房工程款570000.00元;9、红财教发[2018]76号2018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设施改善款31878.00元;10、2018年1号2016年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检查整改资金14300.00元;11、石财预[2018]1号学校食堂后勤人员工资23600.00元;12、红财综发[2018]24号2018年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9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9,088.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对比增加19.00%,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2019999款在职人员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0,467,61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2%。主要用于支出(1)2050201款341533.50元(其中:学前建设资金115000.00元、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31650.00元和幼儿园、学前班办公费、维修费等日常开支194883.50元);(2)2050202款9970309.86元(其中: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7680808.49元、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557345.24元、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615000.00元、营养餐支出499888.00元和婴幼儿补贴6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6588.13元);(3)2050299款食堂后勤人员工资支出93600.00元;(4)2050701款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支出47867.00元;(5)2050901款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检查整改资金143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6,27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1%。主要用于2080502款退休人员退休费等的支出1417632.70元和2080505款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868340.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2,45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2101102款在职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5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30.96元,完成预算的4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43.96元,完成预算的7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7元,完成预算的15.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减少陪餐人员,控制用餐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55.72元,下降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27.28元,增长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3元,下降45.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校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有所增加,但公务接待费较去年有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43.96元,占85.59%;公务接待费支出4,687元,占14.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43.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843.9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8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接待上级各部门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2,081,271.99元,其中,流动资产1,893,201.88元,固定资产6,421,706.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66,363.8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71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6,667.13元,固定资产增加439,20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57748.83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905.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9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81.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的项目支出合计1933575.83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1、红财教发[2017]150号2017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建设资金115000.00元;2、2018年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支出31650.00元;3、红财教发[2017]108号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补助937.00元;4、红财教发[2017]89号信息化建设资金20000.00元;5、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支出615000.00元;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499888.00元;7、(2018)石财预字第183号非税新城小学幼儿园及学生食堂工程款9362.83元;8、红财教发[2018]80号加固改造C级危房工程款570000.00元;9、红财教发[2018]76号2018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设施改善款31878.00元;10、2018年1号2016年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检查整改资金14300.00元;11、石财预[2018]1号学校食堂后勤人员工资23600.00元;12、红财综发[2018]24号2018年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96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