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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830-62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28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承担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690,07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03,679.59元,占总收入的99.1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6,390.46元,占总收入的0.8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194,06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92,537.8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力度加大,人员工资调增,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954,130.41元。其中:基本支出56,105,757.81元,占总支出的90.56%;项目支出5,848,372.6元,占总支出的9.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7,137.92元,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959,627.32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942,489.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日常办公支出增加,项目经费开支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05,757.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59,627.32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教师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办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8,37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42,489.4元,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学校基建项目减少,购买办公设备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红财教发〔2018〕33号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77100.00;2、红财教〔2017〕12号朱洼子幼儿园幼教楼90000.00元;3、红财教〔2016〕55号高玮小学幼儿园70000.00元;4、红财教发〔2017〕149号营养餐改善资金2320292.00元;5、红财教发〔2018〕106号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855300.00元;6、红财教发〔2017〕109号朱洼子小学厕所290000.00元;7、红财教〔2017〕6号十老寨小学教学楼580000.00元;8、红财教发〔2017〕109号2017年第二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宝秀镇茴水小学厕所130000.00元;9、红财教〔2017〕166号郑营小学厕所浴室280000.00元;10、红财教发〔2018〕80号石屏县中小学幼儿园抗震防灾加固改造C级危房890000.00元;11、石财预〔2017〕1号学校建设补助20000.00元;12、石财预〔2018〕1号建设补助宝秀小学学校建设15000.00元;13、石财预字〔2017〕第167号食堂安保人员工资140000.00元;14、石财预〔2017〕1号兰梓营小学校园文化建设20000.00元;15、红财综发〔2018〕24号2018年度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和项目运转补助资金70680.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34,970.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对比增加982,955.2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教师培训费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4,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预发2017年在职人员提高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5,130,64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6%。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356,565.24元;小学教育支出44,296,295.79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02,2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155,581.00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40,68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9%。主要用于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7,844,654.9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6,027.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17,50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117,500.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600.00元,支出决算为49,985.07元,完成预算的3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65.07元,完成预算的4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20.00元,完成预算的32.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9,093.94元,下降5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51.44元,下降3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342.50元,下降65.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65.07元,占38.94%;公务接待费支出30,520.00元,占6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65.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465.0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5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到访人员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49,366,204.56元,其中,流动资产3,889,178.52元,固定资产36,924,796.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272,069.65元,无形资产280,16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0,364.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63,888.72元,固定资产增加12,114,493.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8,272,069.65元,无形资产增加280,16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266.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3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24.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项目预算总投资5,848,372.6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3,918,409.64元、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877,255.89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701,804.71元、县级补助项目资金350,902.36元。实际支出5,848,372.6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各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时验收。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利于更加合理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有利于加强项目执行的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修正目标,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此次绩效自评的目的: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项目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对实施项目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修正目标,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自评组织过程:明确项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内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组成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收集绩效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自评分析,组织自评小组会议,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及附表等支撑材料。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