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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83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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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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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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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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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汇总录入户,其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为: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4.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5.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龙朋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思路来开展。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绩效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健全完善内控体系;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成以下工作: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力度和资金保障,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持续推动镇域环境提升,持续增强社会发展动力。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强化项目资金监督和管理,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程序,对凭证齐全、单据合规的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不截留、不挪用。
2.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一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投入稳步增加。二是全力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脱贫摘帽。三是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2018年我镇完成耕地力保护补贴兑付6703户,补贴面积48748.30亩,补贴金额300.0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8.57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7万元;陡坡地治理第三批补助补贴64.54万元。
3.以强化监督为先导,筑牢财政管理体系。以制度为支撑,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防控财政风险,及时清理财政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大资金透明度。
4.切实做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镇的财政工作。一是认真适应财政工作新形势,重点抓好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服务“三农”工作;二是对我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经费进行了国库授权支付。
5.努力保障政府工作必要经费。严格按照统一的工资政策,协调配合县财政局有关股室做好工资统发,按时按质完成我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相关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正常办公经费划拨工作。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财政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深入梳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业务重点领域,抓住重点环节和控制节点,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方法进行有效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龙朋镇人民政府
2.龙朋镇财政所
3.龙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龙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龙朋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龙朋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114,45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4,795.75元,占总收入的78.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739,664.13元,占总收入的21.43%。与上年39,024,548.04元对比减少16,910,088.16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15,409,098.68元,其他收入减少1,500,989.4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6,008,944.85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6,166.02元,占总支出的48.09%;项目支出18,692,778.83元,占总支出的51.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1,279,981.71元对比减少5,271,036.86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340,091.13元,项目支出减少7,611,127.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16,166.02元。与上年13,976,074.89元对比增加3,340,091.1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其工资津贴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92,778.83元。与上年27303906.82元对比减少7,611,127.99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01,835.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5,00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09,119.8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3,07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3%。与上年36,385,652.88元对比减少8,682,582.56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4,23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613,32.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4,615.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8,282.5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9,59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0,856.49元,商品和服务支8,736.5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5,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32,787.56元,商品和服务支15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369.4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01,79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工资福利支出1,034,543.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153.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1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46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0,249.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05.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06.04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431,03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7%。工资福利支出2,943,075.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45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5,9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248,599.7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200元,支出决算为319,125.94元,完成预算的9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770元,完成预算的8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355.94元,完成预算的92.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573.98元,下降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51.13元,下降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22.85元,下降1.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770元,占35.96%;公务接待费支出204,355.94元,占64.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7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7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下乡、学习培训、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355.9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355.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交流学习、扶贫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7,684.79元,较去年的1,336,771.5万元增长33.73%,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资产总额36,075,141.83元,其中,流动资产30,645,449.14元,固定资产5,429,692.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4,614.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62,438.87元,固定资产减少2,237,82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2017年结转电子商务项目资金100000元,2018年已全部完工支付完;
(2)农科局拨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3400元,已全部支付完;
(3)人社局拨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8000元,已全部支付完;
(4)2017年结转四类人员危房改造资金948127.8元,2018年已全部完工支付;
(5)2017年结转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4000000元,2018年已全部完工支付;
(6)小路南、咩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0000元,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全部支付;
(7)大寨村、龙朋村、坡头甸村传统村落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370000元,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全部支付;
(8)大寨村、龙朋村、桃园村传统村落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30000元,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全部支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2%、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控制度、质量管理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相符。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部门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主要经验:健全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是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的基础。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下一步计划:1、强化业务培训。2、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石屏县龙朋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