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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839-12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14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30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

  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撤消、换届选举和负责审批工作;做好各党总支、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4、按照干部权限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县委报告。

  8、履行县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工委工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党员党纪党规教育学习;

  2、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3、开展慰问、表彰、重温入党誓词与党史学习教育、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六个一”系列活动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

  4、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党员教育工作;

  5、做好机关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6、完成“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石屏县第二十七届运动会参与项目;

  7、完成2018党建目标工作考核工作;

  8、努力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970,403.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0,403.02元,占总收入的88.6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4%。与上年对比增加225,164.47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兑现2017年下半年综合考评奖金,财政拨款增加;外单位拨给的各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989,528.73元。其中:基本支出989,528.7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9,002.18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增加,以及兑现2017年下半年综合考评奖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9,528.73元。249,002.18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增加,以及兑现2017年下半年综合考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8%。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5,905.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相关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81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5%。与上年对比增加249,002.18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增加,以及兑现2017年下半年综合考评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3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29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元,完成预算的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7元,完成预算的2.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使用其他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592.2元,下降8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7度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7年度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92.2元,下降8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使用其他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9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11.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36.42元,下降24.27%。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等支出减少,且部分支出使用其他资金支付,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相关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33,601.50元,差旅费15,650.00元,办公费2,466.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15,021.93元,其中,流动资产135,371.93元,固定资产79,6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755.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9,755.1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3001111



附件【机关工委部门决算公开附表201908200456140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