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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912-58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07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2、负责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林业法律法规;4、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省、州、县下达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5、组织林业科技成果转让,举办各种形式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传递,为林农进行成熟可靠有效的实用技术服务;6、配合上级林业科研攻关和试验、示范课题;7、配合全县山区综合开发项目,重点搞好林业开发工作;8、加强林业项目规划及所取得的成果管理,建立健全林业技术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一)积极做好2018年造林绿化用苗培育工作。积极按照造林任务要求,培育各类造林用苗木。做好综示区已移袋绿化用大袋苗1600余株红豆杉、3000余株圆柏,7000株黄连木大袋苗装袋培育管理工作,新植黄连木大苗2000余株,出圃黄连木大苗4000余株。做好综示区现有的云南松苗、合欢苗、长果大头茶苗、绿化用圆柏苗的管理工作,做好苗木的换袋移栽准备工作。(二)做好30亩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在对现有的薄壳山核桃进行施肥、修剪等管理的同时,补植山核桃苗130株,确保示范的整齐规范。(三)开展了云南松林下抚育合作项目的前期测量工作。在牛达林区完成了3个样地,1500余株林木的测量工作,为下一步的项目全面开展做好准备。(四)做好清明节植树绿化工作的苗木准备和保障工作。2018年清明节期间,林技站认真做好免费柏树苗木的准备和发放工作。2018年共向祭扫群众免费发放圆柏苗3千余株,较好地满足群众在清明节期间通过植树这一文明方式进行祭扫的需求。(五)采取引进资金、技术进行合作管理的方式做好综示区杨梅结果树和幼树的管理工作,对结果杨梅进行了施肥、抹芽、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05,178.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2,976.27元,占总收入的98.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02元,占总收入的1.48%。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0.21%,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调增。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1.01%,主要是试验示范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9,326.92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820.3元,占总支出的89.52%;项目支出186,506.62元,占总支出的1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对年比增加28.89%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调增,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2.89%,主要是试验示范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2,820.30元。工资福利支出1476799.23元(基本工资385092.00元、津贴补贴231842.00元、绩效工资549965.64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7507.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869.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66.50元、住房公积金74456.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9.67元(办公费300.00元、电费443.03元、工会经费17106.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171.4元(退休费94859.40元、生活补助3252.00元、独子费60.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74970.63元占基本支出的9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49.67元,占基本支出的1.12%。

  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89%,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55%,对个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6.5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4970.63元占基本支出的9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49.67元占基本支出的1.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506.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9%,主要原因是试验示范项目劳务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82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2%。与上年对比增加28.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和保险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6,03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5591.64元(基本工资385092元、津贴补贴231842元、绩效工资3542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443.0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9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工资,其中: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7507.20元,退休人员工资98411.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2,86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7,99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0831.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06.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试验示范资金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418,852.78元,其中,流动资产25,277.73元,固定资产393,57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882.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0,882.87元,固定资产无变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项目,项目资金支出171506.62元,结转22011.95元。

      2.2130599石屏[2017]115号林业产业项目监管检查费15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15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加强对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项目支出明细、项目实施周期的审核。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保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本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等法律法规,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无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情况说明里未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林技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