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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93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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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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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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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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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401000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州、县的对外开放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协作,组织指导全县重大引资的谈判、签约;协助外来投资者办理各项手续,落实对外开展政策,并接受外商投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石屏县共实施省外招商引资项目86项,其中上年结转项目23项,当年新建63项,项目协议总投资92.24亿元;年内引进省外到位资金56.54亿元,引进工业项目到位资金28.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万美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1个,即石屏县招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8,230.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230.15元,占总收入的91.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000元,占总收入的8.56%。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1,518,230.15元,比去年1,786,615.63元,减少268,385.48元,下降15.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230.15元,比上年1,256,615.55元,增加131,614.60元,增长10.47%;其他收入130,000元,比上年530,000.08元,减少400,000.08,下降75.47%。收入减少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上级及其他部门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4,02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119.55元,占总支出的85.82%;项目支出269,909.5元,占总支出的14.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支出1,904,029.05元,比上年1,739,480.59元,增加164,548.46元,增长9.46%。其中,基本支出1,634,119.55元,比上年1,253,165.61元,增加380,953.94元,增长30.40%;项目支出269,909.5元,比上年486,314.98 元,减少216,405.48元,下降44.5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属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上级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招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119.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953.94 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属政策性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招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90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405.48元,下降44.50%。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3,165.00元,邮电费196元,差旅费50,844.50元,公务接待费97,584.00元,委托业务费110,0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8,1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493.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13%。与上年对比,比去年1,220,576.65元增长17.20%。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5,41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6%。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各项经费出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59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711.99元,完成预算的9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409.99元,完成预算的8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302元,完成预算的93.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接待、会议等,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157.49元,下降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92.52元,下降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64.97元,下降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接待、会议等,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09.99元,占22.28%;公务接待费支出186,302元,占77.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09.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409.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3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3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招商局部门资产总额951,580.26元,其中,流动资产447,099.06元,固定资产495,68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578.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2,828.32元,固定资产增加20,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石屏县招商局2018年度招商引资项目经费支出269,909.5元,具体支出:办公费3,165.00元,邮电费196元,差旅费50,844.50元,公务接待费97,584.00元,委托业务费110,0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8,12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我县招商引资项目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策划、包装了一批项目县域特色优势项目,健全建立了项目库管理制度;二宣传推介了一批优势特色项目,引进了一批知名企业落户我县;三是服务意识逐步增强,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四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外出招商,招商引资氛围更加浓厚。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领导重视。健全招商引资组织领导机构,坚持高位推动。建立“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招商,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衔接协调,亲自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出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谋招商、抓招商。
2.干部尽心尽力干事。尽心谋事,增强问题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缜密的思维和全新的观念创造性抓好招商工作。尽力干事,努力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练就强硬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寻求工作新视角、新途径和新举措。尽责成事。大力弘扬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不良作风,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
3.改善条件。除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外,一是利用项目前期费用,保障项目策划包装、制作项目宣传册、外出招商、举办项目推荐会等工作经费,保证各项招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招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大招商工作宣传力度,制作项目推介宣传片、项目册等宣传资料,加大石屏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体、处处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提升石屏影响力,为招商引资奠定良好基础。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石屏县招商局共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7人。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石屏县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8,230.15元,支出合计1,904,02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119.55元,项目支出269,909.5元。
3.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共实施省外招商引资项目86个,其中上年结转项目23个,当年新建63个,协议总投资92.24亿元。共引进省外到位资金56.54亿元,完成任务数56亿元的100.96%,同比增长15.08%。实际利用外资4万美元。5000万元以上项目,新开工12个,累计到位资金14.99亿元,资金到位率48.40%。引进工业项目到位资金28.5亿元,完成任务数15亿元的1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