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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94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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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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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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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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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000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接待范围内的相关接待工作。
3、负责在县行政中心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办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不包括县委常委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县政协主席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5、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房屋管理和固定资产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机关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行政中心文明建设。
7、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8、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各类所赠物资的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核定编制9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5名,从2017年4月组建以来,配齐1正2副的领导班子职数。截至目前,到位7人,尚空缺行政编1名、事业编制1名。根据职能职责,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成立了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共三个机构,各项工作已正常运行,且建立党风廉政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制度建设。
2、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保障能力。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自运行以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方案,积极稳妥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2018年截至目前,共计接到派车申请4069次,实际出车4069次,安全行驶54.68万公里。二是继续充实与完善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确定岗位管理职责、驾驶员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驾驶员管理,重视队伍培训,2018年共组织3次培训,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与服务意识;四是争取5名公益性岗位驾驶员补充驾驶员队伍,切实解决驾驶员不足的问题。五是加强公务用车监管,53辆公务用车全部完成统一标识喷涂工作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采用全州统一的彩立方系统实现公务用车申请、审批、调度,实现了与州级的互联互通。七是积极配合全县清理黄标车工作,牵头组织全县21辆行政事业单位与国企黄标车按时进行了清理。
3、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接待服务水平。积极借鉴州上和其他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出台了《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方案》、《石屏县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在工作中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承诺、注重服务,后勤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接待任务。
4、加强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机关。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八不准”纪律。履行机关局班子组织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解和落实责任,及时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2次政治学习,引导全体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检查,让每一名领导干部认真廉洁自律、纠错纠风工作,并与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及时向县纪监组、党风党政监督组上报“三重一大”事项4次,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工作,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保证了权力的有效制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828,42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8,172.12元,占总收入的82.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40,251.82元,占总收入的17.4%。与上年4,504,448.83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预发行政人员综合考核奖、预发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以及年底调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371,583.59元。其中:基本支出2,646,120.63元,占总支出的49.26%;项目支出2,725,462.96元,占总支出的5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853,056.32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0301行政运行 支出减少 528629.88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80000.00元2010303机关服务增加2,879,463.58元;2010350事业运行增加183434.05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800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5,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6339.6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2886.3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2,884.69元;2299901其他支出减少997078.3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6,120.63元。与上年3693056.32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5,462.96元。与上年160000.00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67,710.00元、水费增加52,692.08元、电费增加164,141.46元、物业管理费增加799768.93元、维修(护)费增加526,150.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95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4,5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76%。与上年1768929.05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449267.7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6339.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9998.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6,6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18,468.8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227,879.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3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92.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4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24.9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68.9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8,094.25元,完成预算的5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8,094.25元,完成预算的5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9,123.34元,增长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7,523.98元,增长1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400.64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零件老化,在2018年进行大型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8,094.25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8,094.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8,094.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416.34元,与上年1207738.65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502,416.34元,其中:办公费102,544.00元,水费0.62元,邮电费19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0元,差旅费67,569.89元,维修(护)费97,018.46元,培训费1,164.40元,工会经费3,834.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094.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829,327.03元,其中,流动资产475,221.03元,固定资产354,1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08932.51元相比增加,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394.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6,171.48元,固定资产增加196,5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9,327.03 | 475,221.03 | 354,106.00 | 354,106.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7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9,8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4,74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各类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共7个,即石财预〔2018〕1号财政返还会议室收费成本15,999.38元;石财预〔2018〕1号县委县政府大楼保洁绿化费491,264.00元;石财预〔2018〕1号县委县政府大楼水电费202,334.16元;石财预〔2018〕1号县委县政府大楼固定资产维修经费592,360.49元;石财预〔2018〕1号县委县政府大楼安保经费468,504.93元;石财预〔2018〕1号公务用车维修费653,257.81元;石财预〔2018〕1号公务用车保险费301,742.19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2018年一年的项目实施,各项目支出满足我局职责职能的运行需要,较好地完成了项目2018年的预算目标,为我局完成2018年全年工作整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111
附件【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18决算公开表201908210238591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