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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950-45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15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000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屏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5〕87号)文件精神,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23个工作部门之一,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取消国家和省、州、县文件明确取消的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职责。 

2)划入(a)将原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石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b)划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3增加(a)增加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黑名单”制度的职责。(b)增加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职责。 

4加强(a)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的职责;加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b)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大力整合市场监管执法力量,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c)加强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d)加强基础项目检测和初级检验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提高产品(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根据国家、省、州、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全面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质量工作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市场规范有序发展。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2.加强质量监督,提升质量安全水平;3.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4.落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5.结合职能,切实做好职能范围内异龙湖水体达标“冲刺行动”工作;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53840.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3959.84元,占总收入的98.7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9880.77元,占总收入的1.29%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绩效目标奖,及上年县财政局补助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200000元,而今年没有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296045.17其中:基本支出16890133.4元,占总支出的87.53%;项目支出2405911.77元,占总支出的1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4769950.46对比增加4526094.71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支出增加绩效目标奖和调资,上年项目经费今年做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9013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3931.97元。主要原因今年决算支出增加绩效目标奖和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5911.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162.7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经费今年做支出 

项目支出明细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8319.24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17]5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41291.5元;(2)根据石财预字[2017]9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32034元;(3)根据石财预字[2017]112号工作经费支出46402.5元;(4)根据石财预字[2017]113号工作经费支出32034元;(5)根据石财预字[2017]170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39609元;(6)根据石财预字[2017]230号工作经费支出43954元;(7)根据石财预字[2017]255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43954元;(8)根据石财预字[2017]32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5401.37元;(9)根据石财预字[2017]324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2385元;(10)根据石财预字[2017]419号工作经费支出22385元;(11)根据石财预字[2017]193工商执法办案专项经费支出39609元;(12)根据石财预字[2015]第34号核拨建设巷5号铺面征收补偿款支出81736.6元;(13)根据石财预字[2018]78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7523.27元。2、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24700元。根据红财社[2017]204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经费支出124700元。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815989.92元。其中:(1)根据红财建发[2017]93号食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经费支出1064000元;(2)根据红财社[2017]144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第四批支出600000元;(3)根据红财社[2017]174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第五批支出8265.39元;(4)根据红财社[2018]65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第一批支出58000元;(5)根据红财社[2018]36号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6000元;(6)根据红财社[2018]147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第三批支出57364.53元;(7)根据石财预字[2018]79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2360元。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6902.61元。根据云工商财字[2016]15号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经费支出6902.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1446.8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6%。与上年对比增加4026468.66元,主要原因今年决算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绩效目标奖和调资,所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6934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6%。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687707.72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256466.15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5167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4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00308.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3851.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7794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4%。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124700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057160.5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6085.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9668.4元,完成预算的13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9915.4元,完成预算的26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753元,完成预算的81.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由省食药局统一采购快检车一辆金额1064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37077.66元,增长29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90011.66元,增长43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934元,下降-57.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增加特种用车编制1辆由省食药局统一采购快检车一辆金额1064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915.4元,占96.84%;公务接待费支出39753元,占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91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640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情况是本年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增加特种用车编制1辆省食药局统一采购快检车一辆金额1064000元,资金来源是中央资金1064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591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75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7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423.2元,上年对比减少329220.99元,主要原因比去年人数减少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0877432.03元,其中,流动资产1684751.39元,固定资产1545704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31523.7元,无形资产4116.8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0883.9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33870.95元,固定资产增加95414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72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59.9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8564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95111.7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4476.1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2018年度,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绩效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新模式,努力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初资产22878315.94元构成:流动资产4718622.34元;固定资产原值14502893.09元因不提折旧,净值和原值一致在建工程资产3651923.7元无形资产4876.81元(净值),原值为7600元,已累计摊销2723.19元。 

本年末资产20877432.03元构成:流动资产1684751.39元;固定资产原值15457040.09因不提折旧,净值和原值一致在建工程资产3731523.7无形资产4116.85元(净值),原值为7600元,已累计摊销3483.15元。固定资产变动原因是:固定资产本年增加1839790元,主要是省食药局集中采购了辆快速检测车1064000元,一批办公设备和快检设备420690;购买一台办公电脑5100元;办公楼装修工程350000元。本年减少885643元,主要是根据石政复[2018]82号文件报废处置了4辆公务用车,报废资产金额885643 

负债143909.61 元构成:暂存“小个专”党委工作经费131524元, 2018年度的银行利息收入为6326.65元,按要求年终从应缴财政款调入其他应付款,2018年12月财政统发工资扣的个人所得税6058.96元,这两项费用于2019年1月9日已上缴县税务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200246288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