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4955-577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151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8-21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石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石屏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石屏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石屏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
13、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建议,拟订全县粮食总量平衡、粮食中长期规划和粮食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食品工业协调发展;组织粮食产销合作。
14、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责任。
15、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确保投资任务完成
石屏县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130.06亿元,增速20%。石屏县在库项目410个,其中乡镇323个,县级部门87个,按计划完成全年投资任务。
2.打赢脱贫攻坚,退出成效明显
全县24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亿元(含同步户、群众自筹及其他资金),现已全部审计竣工验收,竣工率100%,入住率100%。在国考期间未发现易地搬迁方面影响退出的问题。
3.抓牢项目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始终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支撑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批重大重点项目相继竣工或开工,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我县共确定列入州级推进3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48个。
4.抓牢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今年3月份,我县与州政府签定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共6个考核大项,包含27个考核指标,经自查,全县耕地面积为68.75万亩,省、州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目标2020年)65.94万亩,实际耕地保有量超出下达指标2.82万亩。收购粮食,2018年收购粮食29900吨,销售粮食29029吨,2018年粮食购销指标55000吨。
5.强化价格监督管,维护市场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出动价格执法人员270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涉价和收费单位91家,年初办结跨年积案2件,年中推动规范整改的案件1件,共责令清退的金额17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783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为179.3783万元。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理县级存量文件3344个。全力做好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受理并办结价格投诉2起,办结率100%。出具价格认定报告81份。
6. 推动滇中引水建设,造福一方百姓
滇中引水工程石屏段总干渠起点为玉溪市通海县高大乡三家村,末端为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鲁土格村委会的龙尾村,沿线经过哨冲镇邑堵、龙朋镇小路南、桃园、六街、巴窝、和鲁土格2个乡镇6个村委会,最后到达建水县的跃进水库。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我县2个乡(镇)6个村委会共16个村民小组。建设征地涉及土地面积2096.24亩(永久占地333.36亩,临时占地1762.88亩)。
7.完成公车改革,规范公车使用
石屏县共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360辆,核定保留车辆编制数244辆、共取消车辆130辆。改革后实际保留车辆205辆(不含涉密办案车辆25辆),其中机要通信车10辆、应急车辆40辆,执法执勤用车88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4辆;其他车辆53辆(平台留车)。石屏县保留车辆205辆全部已纳入平台管理,其中88辆执法执勤车纳入省级平台统一管理、117辆纳入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平台接入率100%;保留车辆205辆已全部标识化管理,标识化率100%。取消车辆130辆已经100%处置完毕,其中拍卖99辆、报废31辆。司勤人员共计101人,已全部安置完毕,安置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0,981,191.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6,191.98元,占总收入的43.3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575,000元,占总收入的56.69%。2017年度收入9223232.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6%。实际收入比预算收入大的主要原因:年初项目收入预算为0元,实际项目收入84939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0,637,292.74元。其中:基本支出6,917,873.24元,占总支出的13.66%;项目支出43,719,419.5元,占总支出的8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合计8598346.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3421.98元,项目支出12905995.95元。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出大的主要原因:年初项目预算支出为0,实际项目支出12905995.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7,873.24元。2017年支出5621797.93元,比上年增加23%,主要原因:工资增加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719,419.5元。2017年项目支出2976548.11元,比上年增加1368%,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其他扶贫支出1175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500000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3895.95元,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600000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8352.55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100元,滇中引水项目工程30685071元,合计项目支出4371941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9,41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6%。,2017年支出8218418.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90,11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1%。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23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2,17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303,89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2%。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拨款500000元,其他扶贫项目支出拨款11,750,000.00元,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办公经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53,895.9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000.00元元,支出决算为42,910.64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90.64元,完成预算的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20元,完成预算的54%。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0,968.64元,增长3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59.36元,下降-3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528元,增长92.38%。主要原因:2018年省州督查项目来人多,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0.64元,占19.79%;公务接待费支出34,420元,占80.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0.6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90.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改局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等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改局接待省州督查项目组、省工程设计院相关人员、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各乡镇业务来往人员、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会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927.68元,2017年支出350966.38,与上年对比减少26%。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减少。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只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46,578,528.58元,其中,流动资产45,333,754.58元,固定资产1,244,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46,019.7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353,411.73元,固定资产(减少)-207,3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039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38平方米,账面原值921693.64元(含办公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滇中引水项目工程:前期项目工作经费预算60000000元,实际拨付54000000元,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征地补偿、青苗补偿、专业改复建、管理费支出,按照工程推进度,由具体实施单位各乡镇提出申请,经监督公司审核,拨付相应款项。到2018年底已拨付30000000元。工程进度:完成征地、部分进场道路、渣採、生产生活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控制度、质量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良好、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经验:健全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是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的基础。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
下一步工作措施:1.强化项目验收。2.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3.强化业务培训。4.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此次绩效自评的目的:一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项目支出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对实施项目的总体评价得出最终结果。
2018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通过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实,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推进项目工程进度,按照“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相关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成果展示,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成后,强化项目后期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后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8年拨款给项目单位的项目经费及各乡镇村委会相关工作经费,从(其他商品服务中支出),因此30299支出过大。
拨牛街镇者孔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经费6400000元,拨宝秀镇立新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经费5000000元,拨异龙镇城东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经费600000元,拨县人民政府项目协调经费100000元,拨牛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前期经费60000元,拨龙武大练庄扶贫工作经费100000元,拨坝心镇芦子沟扶贫工作经费30000元。
滇中引水项目工程拨款情况:拨龙朋镇征地补尝费
27000000元,项目管理费300000元;拨哨冲镇征地补尝费3000000元,项目管理费60000元。付滇中引水龙朋段埋桩定界费80000元,付滇中引水石屏段征地测量费100000元。
(2)出租房屋24.38平方米,账面原值921693.64元(含办公楼),因办公楼与铺面价值无法区分,所以出租房屋24.38平方米账面原值含整幢建筑价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等。
四、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变化情况。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111
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08210929173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