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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026-16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101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基层一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等工作。卫生院开设临床科室:基本医疗服务科室(综合科、中医科);辅助检查科室:放射、检验、B超、心电图等;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和计划免疫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医疗服务

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等服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提供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开展健康指导;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进行登记管理、定期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

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221,405.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4,585.38元,占总收入的82.0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75,719.71元,占总收入的16.2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H入121,100.52元,占总收入的1.68%。上年总收入增加869,515.77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职业年金,财政收入增加;医疗业务、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运转正常,医疗单位不断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卫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143,505.1元。其中:基本支出4,012,820.48元,占总支出的56.17%;项目支出3,130,684.62元,占总支出的4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13,296.05元,增加24.6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06,183.93元,增长21.36%,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职业年金,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新招录1名职工,故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07,112.12元,增长29.18%,原因:精准扶贫、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项目工作的推进,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12,820.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6,183.93元,主要原因: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职业年金,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新招录1名职工,故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0,684.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7,112.12元,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专项等项目工作的推进,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06,168.62.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60,980.00元,中医药专项56,8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55,000.00元,基本药物补助81,000.00元,乡村医生生活补助208,800.00元,特岗全科医生补助33,336.00元,标准化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234,2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94,400.00元,各项目进展顺利,项目资金按资金使用办法专款专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9,105.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4%。与上年对比增加1,397,709.72元,主要原因:补发2017年提高绩效工资,新招录1名职工,故人员经费增加;精准扶贫、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项目工作的推进,财政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2017年绩效考核奖励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93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166,509.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427.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17,91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8%。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64,959.5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1,851,736.00元,包括乡医医生报酬、乡医基药补助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167,148.62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55000.00元,中医药专项56,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673.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13.52元,完成预算的8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13.52元,完成预算的8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5,914.65元,增长19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914.65元,增长19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车辆为救护车,主要用于医疗救治,基本公共卫生、家签、扶贫工作。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大部分从医疗支出中列支,本年按相关文件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中按实际工作量分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用于下乡签约体检、健康扶贫等工作,故公卫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13.52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13.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13.5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疗救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健康扶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242,316.12元,其中,流动资产1,861,162.16元,固定资产4,381,153.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83.6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9,694.33元,固定资产增加200,6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92,7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8.25平方米,账面原值128,717.2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905.7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613.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3.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为保障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专项等项目工作的推进,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0,684.62元。项目工作以公共卫生科、财务科为主体,严格按资金使用办法专款专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2018年度各项目正常有序进行,资金使用流程规范,厉行节约,坚持节约简朴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做到了节支增效,成本性及效率性良好。按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按时按量完成了项目工作,达到了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自评结论: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2018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在院班子的领导下,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指标,实施成效显著。在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执行经验不足,项目效益距离评价指标尚有差距有待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组织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能进行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以促进项目正常开展、资金有效管理、绩效考核科学规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执行情况良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