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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114-82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012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局在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针对运输市场的变化情况,在做好源头管理的基础上,加强逐户检查,确保道路运输业的安全生产,强化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宣传,落实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各类运输市场的整治活动,加强横向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客运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监管、机动车维修管理、驾驶培训管理、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和换证、质量信誉考核及营运车辆审验),促进行业有序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石屏运输市场和谐稳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   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和路检路查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70,593.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0,593.82元,占总收入的86.24%;较上年增加 584993.82 元,增加率为26.17%。增加原因是今年增加人员一人和预发综合绩效工资。

  上级补助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1.53%;较上年减少41000 元,增加率为-45.05%。

  事业收入4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23%;较上年减少10165.13 元,增加率为-2.48%。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16,473.54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593.82元,占总支出的96.71%;较上年增加 584993.82 元,增加率为26.17%。增加原因是今年增加人员一人和预发综合绩效工资。

  项目支出95,879.72元,占总支出的3.29%;较上年增加 -846542.28元,增加率为-90%。原因:2017年进行从业资格证石屏考点的建设,2018年实行了项目资金州局报帐。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0,593.82元。;较上年增加 584993.82 元,增加率为26.17%。增加原因是今年增加人员一人和预发综合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4%;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879.72元。

  1、红治超办〔2017〕9号源头治超经费补助23575.03元,用于支付公用支出。

  2、石交发〔2018〕65号工作费50000元,用于支付公用支出。

  3、红财预指〔2018〕395号工作经费(机构下划保运转工作经费)400,000.00元。2018年度12月公用支出计22303.69元,结余资金377695.3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59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1%。;较上年增加 584993.82 元,增加率为26.17%。增加原因是今年增加工勤人员一人,预发综合绩效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820,59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300元,支出决算为24,3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无公函不允许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元比2017年增加600元,增长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0元,增长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元,增长-7.14%。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00元,占94.65%;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元,占5.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和路检路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900元,较上年增加 -21200元,增加率为-6.3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866,085.83元,其中,流动资产430,473.45元,固定资产3,435,611.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996.5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3104.53元,固定资产增加368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1元(名誉资产),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879.72元。较上年增加 -846542.28元,增加率为-90%。原因:2017年进行从业资格证石屏考点的建设,2018年实行了项目资金州局报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通过

  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治超巡查、车辆技术管理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保障和促进我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的转型升级和营运黄标车的清理淘汰,加快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确保顺利完成我州“十三五”期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道路运输领域节能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说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发[2011]7号)精神,该项目在执行中要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在支出管理上,预算单位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从严管理。支出必须符合财经纪律、财会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不得相互挤占。不办理无计划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在资产购置方面,要求按政府采购程序选取质优价廉的产品,禁止超标准采购、“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等情形。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内部控制手册》,从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方面规范了预算项目的管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中分别对预算项目的流程管理、资金安全管理、实施进度等进行了明确;《云南省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的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预算执行本着勤俭节约,收支两条线,全部合理合法的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