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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137-29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211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制定;负责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确定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科学技术管理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省、州、县级财政及国家有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省、州、县级财政及国家有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2018年度全县推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700台,占任务的100%;推广成品灶1000台,占任务数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全称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祥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1,26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979.7元,占总收入的3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0,290.2元,占总收入的62.1%。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32.89%,主要原因是省州项目减少,单位收入下降(2017年度收入合计2482833.6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65,025.59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15.59元,占总支出的56.1%;项目支出643,210元,占总支出的4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因项目数量减少,加之项目跨年度实施,2018年比2017年支出减少43.6%(2017年度支出合计2598279.0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1,815.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1059.0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3,21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今年项目资金到位晚,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05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54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7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898.4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9,892.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9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8542.6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141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42,76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9%。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工资福利支出92,761.82及项目支出3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2,252,600.25元,其中,流动资产1,939,489.25元,固定资产313,1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133,570.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8,970.87元,固定资产增加45,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643,210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35万元,支出35万元;石财发[2018]186号《关于下达石屏县2018年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农村能源建设)》到位资金65万元,支出3万元;支上年度项目款263,21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达到预期目标,自评:“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已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安排目标,资金支出中由于项目招投标时间长,项目实施晚,本年未全部验收完成,资金未全部支出,支出跨年完成。

    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统一资金管理,强化组织领导,项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组织专业安装队伍,严把项目质量;注重项目宣传,扩大项目技术示范作用。

    及早安排布置任务,确保当年任务按时完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障项目建设后发展的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将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配套投入,加强各项政策支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队伍的扩大;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的技术能力。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制定;负责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确定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科学技术管理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省、州、县级财政及国家有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度计划全县推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700台,推广成品灶1000台。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省、州、县级财政及国家有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及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1,26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979.7元,占总收入的37.9%;其他收入1,050,290.2元,占总收入的62.1%。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65,025.59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15.59元,占总支出的56.1%;项目支出643,210元,占总支出的43.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决策管理;项目资金补助,以及本单位重大资金使用经过局领导班子研究批准。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主要是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自身用财务水平。

    (2)自评组织过程

    及时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整理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填写项目绩效相关佐证材料及完成项目绩效报告;收集整理本项目管理的相关资料,对项目实施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项目绩效评价佐证材料及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省、州、县关于农村能源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相关要求,对照项目绩效评价对应的佐证资料名录,及时收集资料,并完成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度按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相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综合评价等级:良。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从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主要存在扶贫发展资金不足,影响了项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项目安装费较低,安装人员积极性不高;项目技术人员较为缺乏。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在全年的农村能源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形成了规模效益,充分发挥了农村能源在农林业中的纽带作用,产生了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700台太阳能热水器每年可节约薪柴1050吨,折合标煤595吨,减排二氧化碳1330吨,有效保护森林面积1120亩;1000户改灶每年可节约薪柴1500吨,折合标煤855吨,减排二氧化碳1890吨,有效保护森林面积1120亩。项目村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改观,美丽家园建设得到了加强。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省州下达的项目计划任务、资金环节、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对项目实施的成果、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运行管理等环节的检查考核,对项目资金支出的效果、效益、效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优、良、中、差分为四个等级。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为保障项目建设后发展的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将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配套投入,加强各项政策支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队伍的扩大;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的技术能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由中央、省、州、县安排资金任务,未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农村能源工作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