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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1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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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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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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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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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1月9日,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10日,石屏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县监察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强化担当,全面从严治党落地有声。认真组织开展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查找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时效性和威慑性。今年以来,累计成立节假日期间工作检查组57个,深入全县各乡镇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线索24个,移交党委(党组)整改问题24个,检查发现的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起工作失职失责和1起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二是精准发力,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共受理脱贫攻坚群众诉求985件,办结985件。累计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累计纠正和查处问题230个,处理责任人349人、单位1个,通报曝光9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工作作风不实典型问题。三是力度不减,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1至12月,党纪政务立案50件50人,结案44件44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党内警告17人、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14人,行政警告2人、降低岗位等级3人、撤职2人、开除3人,受到党纪政务双重处分的6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51个单位和5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21,221.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0,621.4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0元,占总收入的0.01%。收入较上年增加71.36%,主要原因为发放奖励性绩效,人员工资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大,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74,275.8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9,798.75元,占总支出的92.73%;项目支出884,477.12元,占总支出的7.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较上年度增加50.92%,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8.4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53.49%,主要原因是发放奖励性绩效,人员工资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9,798.75元。比上年增加58.42%,主要原因是发放奖励性绩效,人员工资增加,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4,477.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2%,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0,35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5%。同比增长52.34%,主要是加强了对案件查办、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巡察工作,宣传培训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52,09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支出9491542.24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8.34%;用于查办案件、专项检查、宣传培训等相关项目经费支出160555.0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1,37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1%。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贴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6,87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988元,完成预算的4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065元,完成预算的6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923元,完成预算的22.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办职工食堂,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3,592.02元,下降3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981.98元,下降5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574元,下降74.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开办职工食堂,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065元,占71.38%;公务接待费支出42,923元,占28.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0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0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查办案件、巡察、宣传培训、专项督查等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92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92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跨区域办案、巡察工作、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对全县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5,008.38元,比上年增加85.7%,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加大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817,898.27元,其中,流动资产619,552.84元,固定资产3,198,345.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8,785.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2,179.14元,固定资产增加840,96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4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主要是购入桌椅、打印机、电脑等办公用品。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项目共5个,即:上年度结转结余726920.41元;省补第一批基层纪检机关专项经费34925.03元;州补基层纪检机关专项经费100000元;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经费150000元。纪检机关专项补助经费1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2018年一年的项目实施,各项目均完成了确定的绩效目标,确保了县纪委县监委正常工作的开展及职责的履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逐步完善经费预算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公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大案要案查处、专项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1111
附件【石屏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150959016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