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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15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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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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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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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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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在其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是负责全县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工作,积极有效服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和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并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土地自发交易工作,维护土地统一管理和防治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依法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和促进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的部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完成起草报审我县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及土地收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补偿标准、征地计划等内容。年内重点对城东片区5块、约227亩土地及蚂蝗塘南面脚130余亩土地开展征地工作;完成了汇源路与凤凰路搭接线2户房屋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1,02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026.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6.58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8,894.1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894.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5,958.99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8,89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958.99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84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8%。与上年增加213502.59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9,03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0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7,98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及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元,完成预算的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元,完成预算的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之本年业务交流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583.83元,下降9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83.83元,下降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之本年业务交流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征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部门资产总额5,007,511.03元,其中,流动资产406,047.58元,固定资产4,151,607.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9,8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6,825.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46,825.8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预算项目信息。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信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二、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附件【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