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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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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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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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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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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预算法》规定,石屏县大桥乡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同时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乡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脱贫攻坚工作,大桥乡各项目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大桥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 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
2. 石屏县大桥乡财政所
3. 石屏县大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石屏县大桥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 石屏县大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 石屏县大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191,89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8,312.25元,占总收入的9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3,579.07元,占总收入的6.2%。与上年度收入合计28789350.9元对比下降了12597459.58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项目比2017年明显减少,财政扶贫资金收入明细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834,355.08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3,918.06元,占总支出的58.12%;项目支出10,400,437.02元,占总支出的41.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9744853.32元对比增加5089501.76,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到的扶贫项目资金大部分在2018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33,918.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9624.5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在职人员津补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0,437.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39877.1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扶贫项目支出较2017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05,55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4%。与上年对比增加4845347.2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0,49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8,51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4,8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62,50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计生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大桥乡六美尼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98,56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8%。主要用于国土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大桥乡CD级危房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50,33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80,32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7000元,支出决算为110,691.38元,完成预算的3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714.38元,完成预算的11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977元,完成预算的19.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政策要求政府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统计口径原因“三公”经费只统计财政拨款部分导致统计数据明显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3,256.37元,下降36.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969.84元,下降3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86.53元,下降34.99%。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14.38元,占57.56%;公务接待费支出46,977元,占4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14.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714.3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大桥乡机关、附属事业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9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9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大桥乡机关、附属事业单位工作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669.5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大桥乡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等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部门资产总额16,073,910.72元,其中,流动资产10,852,772.72元,固定资产5,221,1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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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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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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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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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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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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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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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073,910.72 |
10,852,772.72 |
5221138 |
3044715 |
1135769 |
0 |
1040654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3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31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样表(大桥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