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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0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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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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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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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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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000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管理政府债务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培源增收方面优化质量、求质求效:一是立足实际,巩固现有财源。继续抓紧抓牢烤烟产业不放松。同时,抓好豆制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业、电力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我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壮大地方财源。2018年向上级申报工业企业项目18个,争取企业发展资金218万元。为有效推进我县普惠金融业务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17年6月建行推出小微企业快贷,业务全部线上办理。小微企业业主可在互联网和手机渠道自主支付和归还贷款,优化了业务流程。2018年,共向32户小微企业发放小微企业快贷、普惠金融贷款余额2549万元,互联网渠道个人自助贷款余额1274.62万元。
三是狠抓项目建设,培植后续财源。多途径、多渠道争取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搞好跟踪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加快推进石屏县经济建设和各项公益性事业发展,我县先后以平台公司融资,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形式,多方筹集资金加快事关石屏今后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项目共计38个,债务实际到位资金30.81亿元,累计报账25.10亿元。
四是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替代财源。以项目策划包装为重点,招商引资为抓手,把石屏建成以异龙湖康体运动休闲、民间民族文化、特色生态农业观光、品尝地方特色食品等旅游为主的生态观光旅游,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逐步把旅游产业培植成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从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2)在支出保障方面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严格审批,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事项;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压实部门支出责任,做到工作安排与资金安排相适应。
二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开展好民生资金、扶贫资金、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特别是扶贫专项资金清理力度,对安排预算用不出、用得不好的财政资金坚决收回或调整,确保超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全部“清零”。
三是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牢牢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先保障人员工资;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立足大局保重点,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必须在资金上全力保障,确保建设发展需要;量力而行保民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3)在财政改革方面精细入手、开前堵后: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实行综合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石屏县多措并举,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工作。2018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我县57个县级部门(1个涉密部门除外)、9个乡镇的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三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我县从2018年5月以来,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制定了《石屏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石屏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于6月11日组织全县预算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培训,6月25日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正式上线,目前运行基本平稳。
四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石屏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我县相继制定出台了《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牢牢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分类纳入预算。一般债务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入年度预算后,通过测算债务收入和支出,县政府对已经举借的债务做到心中有数、量力而行、科学决策。三是严控债务限额,规范举债程序。我县严格按照地方政府性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的相关规定,在县人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各类债务。2018年,共偿还各项债务本息41881.84万元,其中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务3620万元,其他债务38261.84万元。五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18年共争取到债券资金3948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0000万元,用于异龙湖保护和治理项目;置换债券资金9487万元,用于置换2018年到期债券、异龙湖城河原位生态净化及河口湿地示范建设工程款、异龙湖出流河道新街海河整治工程款、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款等债务项目。
(4)在财政监管方面全面联动、强化管理: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年完成政府采购8850.38万元,节约资金256.64万元,资金节约率2.82%。
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扎实开展非税收入全面检查,严格以票管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力推行电子化非税缴款。重点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有效杜绝“资金上的违法”。
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在用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在资产的处置程序上,依据《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把关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加强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根据上级安排部署,2018年3月起,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开展清理工作。经统计,石屏县全县24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共开设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792个,其中行政单位银行账户258个,事业单位银行账户486个,国有企业单位银行账户48个。通过对全县各单位深入细致的账务检查指导和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并对清理中所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从而使各单位账务更规范,账户开设更合理,资金更安全,各类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五是有序推进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为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委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对石屏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生态环境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其他项目6个部分。石屏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包括县级部门、九个乡镇的116个子项目,项目资金合计44997.55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共抽查82个子项目,涉及项目资金42144.4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3.66%。
六是加强融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广运用PPP模式,努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
(5)在民生保障方面持续改善、推动发展: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219188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75%。一是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4114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820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7275.01万元,领取待遇人员3087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5971.61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3896人;支付91.28万人次199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2150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410.8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54.81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28万人,参保率达97%。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完成教育支出55992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965万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投入“全面改薄”和“长效机制”资金3065万元,安排12所中小学校13382㎡校舍及运动场建设;安排12所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资金1972.5万元;拨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797万元,全县16022名寄宿生受到补助;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459万元,为34142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三是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各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资料的审核工作,努力扩大我县各类人员的就业面,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18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2笔,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03.4万元。
四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项惠农补贴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4个环节,如期完成发放工作。截止2018年12月20日,全县共完成惠农补贴发放5项,“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4506.68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46.47万元、退耕还草补贴774.86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06.62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79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79.99万元。
五是支持农开项目建设。2018年,石屏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和林业部门项目2个。项目惠及4个乡镇,5个村委会,受益农户3291户99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8户2114人,工程于2018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88万亩,审定完成投资2409.97万元,其中财政投资完成1976.07万元,自筹资金433.9万元。
六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建设。2018年我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投入1133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383万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18个项目,惠及21个贫困自然村,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725户2606人;龙武镇法乌村“四位一体”试点村建设项目250万元,补足法乌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法乌村顺利脱贫奠定基础;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500万元,项目建设地为龙朋镇桃园村委会桃园村。
七是支持金融产业发展。我县现有银行业机构7家(其中地方性银行业法人机构2家),银行业机构网点29家,保险业机构网点26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我县创新金融产业和服务方式,保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货币信贷的平稳运行,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2018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23.35亿元,比年初增长7.84%;各项贷款余额为48.62亿元,比年初增长6.39%。
(6)在资金保障方面用活政策、提高效益: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局面,全县加大聚财力度,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一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支出和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需要。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317.32万元,同比增长3.63%,增支4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58.55万元,同比下降10.13%,减支5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2.18万元,同比增长96.65%,增支8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6.59万元,同比增长1.24%,增支8.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
二是全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8年,全县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7372万元,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其中,脱贫攻坚支出160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765万元。通过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应有效益,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三是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8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9567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93647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2027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843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项目共计38个,债务实际到位资金30.81亿元,累计报账25.10亿元。通过积极争取资金,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是全力保障财政八项支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财政八项支出的工作要求,按月测算重点支出进度,及时分解任务,圆满完成财政八项支出增幅任务。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财政八项支出合计完成228026万元,同比增支24431万元,增长12%。
五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18年我县整合资金到位18418.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11608.76万元、省级资金到位4344.59万元、州级资金到位960.12万元、县级资金到位1505.36万元。根据我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已拨付资金18418.83万元,资金拨付率100%。资金投向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6个、产业发展扶贫项目6个、林业生态项目4个、其他项目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687,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88,333.25元,占总收入的93.0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99,054.75元,占总收入的6.97%。与上年对比减收13,065,476.46元,下降31.29%,主要是其他部门及各科室拨入经费比上年减少了5,156,153.30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减少了7,138,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963,659.21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7,208.75元,占总支出的52.96%;项目支出14,566,450.46元,占总支出的4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支7,268,752.67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减少了7,138,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97,208.75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282,310.7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支出;二是基本工资标准调增增加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66,450.46元。与上年对比减支9,551,063.46元,下降4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减少了7,138,5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于2017年11月完成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7年12月全面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工程建设已顺利完工,实际完成投资13,429,709.18元,新建渠道17.41公里,田间道路19.4公里,管道1380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3,067.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2%。与上年对比减支6,411,098.41元,下降20%,主要原因分析: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减少了7,138,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81,82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8,3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8,53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454,31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县级各部门及各乡镇的补助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7,523.29元,完成预算的7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745.29元,完成预算的1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6,778元,完成预算的87.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任务有所减少,因此接待费降低。2.今年未组织参加因公出国境。3.公务用车改革,使单位保留的车辆减少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072.04元,下降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27.96元,增长90.02%,主要是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增加了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900.00元,下降6.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任务有所减少,因此接待费降低。2.今年未组织参加因公出国境。3.公务用车改革,使单位保留的车辆减少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45.29元,占4.53%;公务接待费支出436,778.00元,占95.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45.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745.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应急、机要通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6,778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36,7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争取省、州的支持积极反映我县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产生的接待费;中央、省、州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我县各乡镇人员到我局汇报工作、报送材料、PPP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洽谈业务所发生的食宿费等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5,835.03元,与上年1,005,839.22元对比增支639,995.81元,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差旅费增加;公务接待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各部门的补助比上年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0,997,013.94元,其中,流动资产4,169,081.56元,固定资产6,827,93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4,420.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11,953.78元,固定资产减少742,46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45,747.26元;报废报损资产217项,账面原值627,19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89平方米,账面原值529,754.6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7,6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760.00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566,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1,456.64万元。其中,石财预字〔2017〕198号州庆活动经费0.14万元;石财预字〔2017〕426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98.67万元;红财社发〔2018〕89号、144号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经费2.40万元;红财整合〔2018〕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25万元;红财农发〔2018〕26号一折通管理工作经费6.00万元;石财发〔2018〕96号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00万元;红财开发〔2018〕8号2018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州级配套资金25.00万元;红财开发〔2017〕22号下达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636.00万元;红财开发〔2018〕26号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州级配套资金128.00万元;红财开发〔2017〕24号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286.20万元;红财整合〔2018〕4号2018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5.00万元;红财金发〔2017〕64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74.98万元;红财预发〔2017〕172号上级补助工作经费1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对各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石屏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石屏县财政局《规章制度汇编》的各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各科室制定与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单位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面对艰巨繁重的财政收支任务,石屏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13611”和县委“123”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克服增支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严格按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筹措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切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24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63%,同比增长9.45%,增收7119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6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9%,同比增长7.89%,增收158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7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3.33%,同比增长29.4%,增收85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147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9%,同比增长17.24%,增收217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6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56%,同比增长8.74%,增收446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9547万元,同比增长9.86%,增收2652万元,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13%;非税收入26069万元,同比增长7.49%,增收1816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308331万元,同比增长17.54%,增支4602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4843万元,同比增长6.2%,增支16037万元。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48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438万元(置换债券),调入资金32065万元,收入总计28960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38万元,上解支出519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3万元,支出总计28960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397万元,同比增长221.11%,增收2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488万元,同比增长855.98%,增支299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加快了土地供应,土地成交量有所上升;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争取到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专项债券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343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7万元,上年结余346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总计667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3488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32065万元,支出总计656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17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完成67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03%,比上年同期下降29.42%,减收282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支出完成67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20%,比上年同期下降26.56%,减支2434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当期收支结余493万元,滚存结余296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2014年以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清算,2018年无此因素。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范和规避风险,强化金融管理与风险预警,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结合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和扶贫资金管理“三大检查”工作,2018年9月14日至10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问题导向的要求,聚焦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行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确定检查对象。随机抽取1户行政单位石屏县林业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把问题查清、查实、查透。经检查,该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有效,会计核算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未发现会计造假行为,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联合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单位业务骨干定期不定期到项目实施单位指导项目实施,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情况的调度分析和监督检查,按月通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责任。并且定期不定期组织单位业务骨干深入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规范、以查促训的目的,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被检代理机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2018年7月16日开始,抽检了1家代理机构,抽检其代理采购项目5个,对5个抽检项目的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收退、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认真对照检查标准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严格按照检查依据进行处理处罚,及时形成检查报告按时上报上级部门,顺利完成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石屏县财政局在2018年全县综合考评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单位。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是由于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决算数据项目资金及管理费12948073.00元并入本部门决算报表,而年初预算数又未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预算数据,形成本部门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过大。
二是对各部门、各乡镇及村委会的补助支出1969900.00元,撑大了本部门的人均支出及总支出。
三是我局现有编制39名,其中行政人员30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人,年末实有人数68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原因是连人带编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超编情况说明:根据2011年“三定”机构改革(石政办发〔2011〕172号)及石机编〔2011〕24号文件规定,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等事业编制25名,而上述人员继续在财政局上班。收回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36名,所以造成有人无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111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081904284703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