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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80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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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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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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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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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坝心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坝心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坝心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坝心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坝心镇位于石屏县东部,素有石屏“东大门”之称。距石屏县城20公里,离建水县城2 8公里。位于东经102°9′, 北纬23°49′,附近,其东邻建水西庄、青龙镇,南接石屏县牛街镇,西连异龙镇,北交龙朋、新城及建水甸尾镇。全镇下辖l 2个村委会,93个自然村,127个村民小组。
在一年的工作中,坝心镇党委和政府积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坝心镇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实现了坝心镇的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在一年的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以推进坝心镇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脱贫攻坚为统领,决战决胜如期脱贫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全镇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齐全镇之心,集全镇之智,举全镇之力,以决战决胜的信念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实施“钱袋子”工程,坚持“长、中、短”相结合,投入“菜单式”产业扶贫到户资金146万元,实施“桃”种植、“林”养殖,即林下养生态鸡、养肉牛等项目,惠及建档立卡户370户1351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持续稳定增收;实施民生保障工程,落实教育、医疗、住房各项惠民政策,发放教育资助资金17.51万元,报销建档立卡户医疗费用80余万元,改造CD级危房81间。全面完成总投资925万元的黑尼村委会小黑坎易地搬迁建设工程;实施普民惠民工程,整合整村推进、以工代赈、民族特色示范村等扶贫项目资金1844万元,对照贫困村脱贫出列十项标准,全面提升贫困村和全镇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540间农村危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村庄环境更加美化,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经过县镇两级考核,2017年,坝心镇贫困户220户808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脱贫标准;邑北孔、芦子沟、底莫贫困村达到脱贫标准,全镇贫困发生率由2.85%下降到0.31%,扶贫工作成果显著。
2.坚持生态立镇不动摇,生态文明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我们严守生态红线,按照生态立镇发展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异龙湖保护各项要求,抓好沿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全面推进异龙湖综合治理。坝心湿地建成投入使用,累计完成租地1926.52亩,兑付土地租金及补偿款2978.4万元。全年出动300余人次对4条异龙湖主要出入湖河道开展整治,清理垃圾160吨,清淤1万方。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坝心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完成坝心镇河、湖、库、塘、渠的分级名录登记工作,登记镇、村、组河(湖、库、渠)段长191人。扎实开展异龙湖面山绿化,实施珠江水系防护林造林工程、州庆60周年纪念林工程和通道绿化工程,累计造林3100亩;兑付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陡坡地治理等补助191.1万元。
全面推进生态集镇建设。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投资600余万元,完成坝心镇为民服务中心、代表之家、工会活动室、职工周转房建设;实施美化工程,投资50余万元,安装集镇路灯76盏,种植绿化树150株,完善集镇亮化、绿化等管理工作;投资250万元,完成新街海河景观道路建设工程,铺设沥青路面2000米;实施集镇扩容工程,投资900万元,实施长1.5公里的坝心收费站至铺前公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老国道323线至铺前段建设工程;规范集镇管理,成立坝心集镇综合执法中队,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乱象;强化卫生整治,投资230万元,购置可卸式垃圾车、勾臂车、电动车、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
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沿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资2622.96万元,完成拆临拆违53992.5平方米,清运垃圾3285吨,清扫街道148.7公里,建设污水管网和沟渠16330米,新建公厕19座,完成坝心、龙港等6个村庄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完成龙井等3个村231台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实施灯光亮化工程,投资300余万元,在邑北孔、王家冲等村委会未安装路灯的村庄安装路灯1000余盏,坝心镇成为全县第一个“村村亮”的乡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投资2000万元实施白浪、四家等10个村庄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投资500余万元建成底莫老红坡垃圾热溶解处理厂。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制定下发《坝心镇卫生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在全镇12个村委会96个自然村127个村民小组实施卫生费收取制度。2017年,坝心镇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为红河州唯一获得此殊荣的乡镇。
3.坚持转型升级强产业,三产融合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持续巩固农业优势,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行业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做大做优第一产业。按照调优结构强产业的思路,认真分析研究我镇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以高原特色农业为切入点将第一产业做大做优。全镇种植杨梅4.48万亩,枇杷0.41万亩,葡萄0.243万亩,猕猴桃0.21万亩,其他水果0.78万亩,水果总产3.31万吨,产值1.89亿元。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3.446万亩,总产1.155万吨,产值2541万元。种植萝卜、辣椒等蔬菜1.8万亩,总产3.686万吨,产值9736万元。种植烤烟2440亩,交售烟叶32.35万公斤,产值947万元。2017年,全镇预计出栏肉猪17.9万头,肉牛5350头,肉羊3591头,禽出笼78.9万羽;肉类总产1.8万吨,禽蛋产量1307吨,奶类产量247吨。严格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完成粮食补贴3.346万亩216.5万元。
加快发展第二产业。坝心镇工业资源稀缺,通过积极招商引资,探索依托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办法,逐步加快第二产业发展速度。全镇企业发展到139户,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84户。其中工业5户,从业人员4642人。2017年工业总产值1.3亿元,其中农产品加工总产值1.15亿元,上缴税金396万元。
重点培植第三产业。以异龙湖综合治理、环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旅游业、服务业、餐饮业发展力度,各类服务设施得到完善,芦子沟古民居、新街洄澜阁、龙港广胤寺、坝心湿地等特色景点初显秀美,龙井至陆来村环湖东线村庄美化亮化成效显著,坝心青鱼庄、宏发庄园、鲜鱼酒店等设施不断完善,“点线面、吃住玩”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打造初现成效,吸引力不断增强,2017年游客达26.3万人次,旅游业收入3960万元。
4.坚持依托项目搞建设,基础设施发生新变化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项目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手段,全力争取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全力做好项目,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保障。
农村路网得到完善。投资75万元完成全镇五小工程,排除公路安全隐患5处,支砌挡墙250立方米。投资450万元,实施长2.455公里的芦子沟张家寨至何保寨公路和长1.53公里的邑北孔新村至邑北孔村公路建设,对原环湖北路坝心段2.43公里路面实施沥青路面改造提升。有序组织开展异龙湖环湖景观路(仁寿村至坝心段)建设项目土地租用工作。采取政府补助水泥的方式全面推开村村、村内道路和场地硬化工作,一年来补助水泥2448吨,完成道路和场地硬化8万平方米。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完成投资904.83万元的底莫、王家冲村委会土地平整项目,改善灌溉面积2000余亩。投资190余万元实施所卜旦上寨坝塘、小黑坎坝塘、邑北孔村他腊坝及所卜旦下寨自来水等水利扶贫工程。投资1200万元实施龙港河、新街海河等出入湖河道及莲花池湾湿地综合治理工程。投资2000余万元实施异龙湖补水工程,投资300余万元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投资500余万元建设长2000米的青鱼湾排污沟。投资200万元实施芦子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完成马坡头、刘家山坝塘加固扩容,扩宽硬化明槽至马坡头公路,新建300立方米水池2个。全镇库塘蓄水量达280万立方米。
5.坚持群众利益为中心,社会事业实现新突破
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投资780余万的坝心中学学生宿舍楼建成并将投入使用;投资800余万元实施龙港小学易地搬迁工程,投资25万元修缮邑北孔小学,投资6万元修缮新海资小学,投资30万元完善坝心小学围墙和大门等设施,投资540万元启动坝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教育质量持续提高,坝心中心小学1名学生进入全县小升初考试前十名;坝心中学中考成绩名列全县乡镇中学之首。认真抓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教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强调学生全面发展。
民生保障得到优化。认真抓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城乡低保、老龄事业、社会福利等工作,着重调整农村低保,剔除不符合条件低保586人,城乡低保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公平得到体现。全年共发放各类补助、救济、优抚、低保等750.18万元,发放救济粮15500公斤,衣被360件,惠及6774人次。积极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补助困难群众验配助听器、白内障复明手术35例33.7万元,发放残疾学生助学金28名8400元。切实抓好农村医保和养老保险工作,新农合参合率达99.43%,新农保参保率达95%,全年报销医疗费用1390万元,发放养老金497.4万元。
卫生工作扎实开展。以合作医疗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为重点,强化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增配乡村医生3名,新建改造标准化卫生室2间,培训镇、村两级医务人员63人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946人。深入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清理居民健康档案,完成居民建档人数28223人,建档率达89.6%。认真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等工作,疾病防治切实有力。认真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镇全年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成功开展“迎新春·送春联”暨“美丽乡村·文化兴镇”摄影图片展和“中国梦˙红河情——文化进万家”惠民演出等大型活动;组织参加2017年石屏县“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喜迎州庆六十周年广场健身舞比赛,镇文化站文艺队荣获二等奖,王家冲队、坝心工商联队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成功组织建州60周年州庆篮球友谊赛。加大文体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文体类培训2000余人次,不断提升镇图书阅览室接待能力,接待读者1150余人次,广场大屏幕宣传效率不断提高,播放各类节目、标语800余条次,全镇文体服务能力和群众文体水平显著提升。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禁毒宣传活动,群众自我保护和维稳意识显著提升。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持续完善,信访工作全面加强,全年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122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加大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全镇无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6.坚持高效廉洁做保障,作风建设提到新高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规定,制定下发《坝心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及全体党员办理婚丧喜庆暂行办法》和《坝心镇村干部管理及村班子绩效考核办法》;针对脱贫攻坚、异龙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及时开展作风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组建项目办,规范工程立项、招投标、核算验收各个环节,打造了一支制度健全、职能高效、作风清廉的行政队伍,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坝心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石屏县坝心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
2.石屏县坝心镇财政所(参公单位)
3.石屏县坝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4.石屏县坝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5.石屏县坝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石屏县坝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8,831,709.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05,764.15元,占总收入的76.1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625,945.11元,占总收入的23.81%。坝心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49,065,785.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32,475.86元,其他收入31,433,309.65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19,573,288.29元,其他收入减少19,807,364.54元。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今年扶贫收入大大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8,396,372.53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8,922.54元,占总支出的34.42%;项目支出31,737,449.99元,占总支出的6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坝心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41,085,024.19元。其中:基本支出29,407,769.82元,占总支出的71.58%;项目支出11,677,254.37元,占总支出的28.42%.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12748847.28元,项目支出增加20060195.62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扶贫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坝心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3725.15元。2016年度用于保障坝心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39714.86元。2017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2%。日常支出比去年增加1524010.29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坝心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37,449.99元。2016年度用于保障坝心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7254.37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0060195.6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31,637.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9%。坝心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285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19%。,2017年比2016年增长了15188779.29元,同比增长70.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8017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9%。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879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742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的人员工资以及社会保险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7730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新农合人员工资支出及医疗保险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43141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支出及;
6.农林水(类)支出1301943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0%。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支出以及扶贫项目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418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50%。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8.其他支出(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3700.00元,支出决算为307,300元,完成预算的4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800元,完成预算的9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500元,完成预算的24.5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946.47元,减少1.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元,增长/下降-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53.53元,增长4.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00元,占51.35%;公务接待费支出149,500元,占48.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乡、调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850.36元,坝心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845.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005.20,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招待费、会议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坝心镇部门资产总额52,072,943.74元,其中,流动资产47,659,764.14元,固定资产4,013,17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119,54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3,584.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坝心镇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部门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部门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加大资金执行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考评机制,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绩效成果: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卫生制度,按照政府及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医疗事业活动,合理使用资金,增强了资金执行力和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坝心镇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坝心).xls】